广州“假酒中毒”事件 已有9人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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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23: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5月16日电(记者 郭莹玉、吴俊)广州“假酒中毒”事件从5月11日发现以来,目前已经有9人中毒死亡,33名中毒者住院。 据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通报,最先导致死亡的两例中毒事件发生于5月11日晚:湖南衡阳籍民工邓某当晚到白云区钟落潭镇医院求治,后转到157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当晚,白云区红十字会医院收治的1名病人也抢救无效死亡。
12日晚,白云区太和镇报告有3人怀疑饮用毒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3日,白云区竹料镇报告有2人、钟落潭镇报告有1人怀疑饮用毒酒死于家中。 经过调查,毒酒是这样流入市场的:不法商人李某将工业酒精销售给天河东圃化工城的程某,程又转手销售给越秀区一家生物化工物资公司的易某,易某接着将这批工业酒精分别卖给钟落潭镇散装米酒地下生产窝点的易树发以及太和镇地下窝点的易辉发(均为广西人)。这两个窝点将工业酒精勾兑成散装米酒在钟落潭镇、太和镇等地的市场销售。目前涉案的14人中已有12人被刑事拘留,2人在逃。 工业酒精中含量很高的甲醇,别名木醇或木酒精,为无色透明、高度挥发,易燃液体,主要经过呼吸道和胃肠吸收,皮肤也可部分吸收。甲醇对人体有剧烈毒性,就算饮了10-30cc,也可能致命。 急性甲醇中毒后主要受损器官是中枢神经系统,视神经及视网膜。患者最初表现眼前黑影、闪光感、视物模糊、眼球疼痛、畏光、复视等。严重者视力急剧下降,可造成持久性双目失明。重者出现意识朦胧、昏迷及癫痫抽搐等症状。吸入中毒潜伏期一般为12小时,口服中毒多为饮后6至8小时。 相关专题:广州假酒中毒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