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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施行专题 > 正文

北京东城公务员出严重交通事故领导将连带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4:46 新京报

  东城区推出新举措,若造成重大损失将追究领导责任

  本报讯 自即日起,东城区公务员如造成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领导将承担连带责任,这是记者昨日自市交管局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此举是东城区安委会为配合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推出的举措。东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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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街道办事处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发生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六种违法行为,除接受交管部门的处罚外,东城区安委会将建立违法人员档案,由相关部门直接立案查处,按情节轻重对行为人进行处理,并与个人考核挂钩。

  据介绍,违法行为人的内部处理办法共包括三部分:情节轻微者扣发奖金、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屡犯或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者,将调离工作岗位、行政处分、撤职或辞退,并追究刑事责任;因领导管理不到位,或领导强迫、指使、纵容驾驶员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将追究领导责任。(记者王姝)

  相关专题:《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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