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残疾人能享税收优惠 残疾人本人个税也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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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5:2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企业招聘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可享受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的税收优惠,并且残疾人本人还可享受到个税的税收优惠。 按规定,新开办的或非中途转办的生产型、服务型私营企业,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私营民政福利企业,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
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可减征30%的个税;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可减征100%个税,但对所得超高的,即年所得在3万-5万元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年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不予减征个税;因生产经营需要雇请1-2个帮手的,可减征30%个税;对雇请3个以上帮手的,不予减征个税;个人取得的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在计算纳税时,减除的必要费用,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记者贺文华 通讯员刘伟) 相关专题:第十四全国助残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