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警惕“典型”异化为“软政绩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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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11:48 新京报 | |||||||||
作者:艾君 新华社昨日发表文章,对一度轰轰烈烈的两个“典型”进行了回访,发现这些“典型”要么由“热”转“冷”,要么“不告而终”。个中原因,值得反思。 1998年,浙江省绍兴市嵊州一个山区小乡的党委书记想出一个点子:所有乡干部都
1996年底,福建省漳州市在全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长中推行“组织部长夜谈联动”制度,规定每月15日下午4时到晚上11时为接待党员、干部、群众来访来电的时间,到2000年一度扩大化到493个单位。最近,记者赴漳州市进行回访,却“发现这项制度已悄然消失”。 这两个“典型”的兴衰史表面看有诸多相同之处。都源于良好的初衷———为了倾听民意,督促官员尽职尽责;都“由小到大”———不管别处的实际情况,逐步推广到较大范围;都引起过很大反响———包括省级甚至中央媒体都进行过报道;结局大致相同———都逐渐“由热变冷”,直至归于沉寂。 再往深处剖析,这两个“典型”的“短命”有其必然的原因:脱离实际走形式,制造轰动效应,没有求真务实。“典型”的意义在于,在道德上表明一种向上的、真实的价值取向,引导和提倡人们仿效之。但是,它并不意味着可以强制要求所有人都要这么干,不能硬性要求所有的官员都像小学生每日做作业那样,把自己的一言一行记录在日记本上,否则就要影响考核成绩,也不能要求所有部门的人员都在夜里值班听取民意———漳州市有些部门根本不具备夜谈条件,有的部门半年也没有一个人来夜访,但也必须有几个人呆着,一到夜谈时,各个机关灯火通明,还要安排快餐、夜宵,行政成本大增。有关部门之所以把“小典型”推而“大”之,无非是要在“量”的扩大上显示一种“气势”,以便为媒体报道增加“力度”,引起上级的注意。 有人把这样的“典型”称之为“软政绩工程”,十分在理。现在有些地方官员除了抓大项目、修大广 场等看得见的经济上的“硬政绩工程”外,也开始注重营造看不见的、政治上的“软政绩工程”,其特点是假借公众的名义,打着为民服务的旗号,把公众当做自己“作秀”、玩花架子的道具,“为民办事”变成“为己造势”。 “硬政绩工程”的危害已经开始为世人所了解,但“软政绩工程”的危害一直藏而未露。其实,“软政绩工程”的“杀伤力”也不可小视。它除了也能造成劳民伤财的后果外,还侵蚀了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模糊了官员们的价值导向,必须坚决遏制。 事实上,一个理性和成熟的社会,一个能坚持以人为本、法治之上的行政理念的地方政府,是勿需不断地制造轰轰烈烈的“典型”的。对所有官员的管理,坚持的是守法、尽责的标准,而不是超越实际的道德要求。“典型”的出现,从根本上说依然是“只对上负责”的结果,这与目前倡导的“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观念背道而驰。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