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香港07年行政长官和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通过专题 > 正文

香港立法会主席:“自由”两字包含权利和义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14:08 人民网

  人民网香港5月17日电 面对近日“民主派”不断提出多个具挑衅性的动议辩论,负责作出裁决的香港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日前强调,“自由”本身包涵两种因素,即“权利”及“义务”,“大家互相尊重,不被别人干预之余,亦不应该干预别人”,而“批评”亦需有理据,不是只按个人想法,便去批判他人。

  昨天,范徐丽泰出席“2004年度儿童议员委任典礼”担任主礼嘉宾时,教导一班“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娱乐我做主快乐无止境
命运我把握 好运不错过 中国时尚品牌网展
准小议员”应有的态度时指出,香港是一个相当自由的地方,其自由度更较部分西方社会更甚,而言论自由是相当重要的,但在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之外,亦要履行本身义务。“自由”必须得到大家尊重,不被别人干预,亦不应该干预他人,才为体现自由的做法。

  范太指出,社会上有不公平事情发生时,应该站出来据理力争,因为提出“批评”是自由的体现,但不应进行没有理据的“批判”。在提出批评时必须有实质理据,以事论事,为自己言论负责,讨论事情才能全面,说服力才会强;不能只是作出一个内容流于个人看法的“批判”。(刘韬)

  相关专题:香港07年行政长官和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通过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韩法院驳回总统弹劾案
温家宝总理出访欧洲
印度2004年议会大选
台湾“大选”验票
影星牛振华遇车祸身亡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汤尤杯中国捧回双冠
中超首轮周末激情揭幕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