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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嘉禾拆迁事件新隐情浮出水面(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7:55 北京青年报


强拆令不是法院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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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媒体曝光了湖南嘉禾在进行珠泉商贸城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以“四包两停”的强硬政策推行强制拆迁一事(详见本报5月19日国内焦点版)。“四包两停”即指该县公职人员必须保证他们的亲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并保证他们的亲属对拆迁及补偿不满意时,不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不能完成这一任务的将被暂停工作、停发工资,甚至是被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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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当地政府针对媒体报道做出书面回应,称该项目不仅事关“县城防洪体系建设”,而且是“县城旧城改造的主体项目”,并称媒体报道“偏信一方之言”、“内容严重失实”。

  那么这个开发项目是否真与“防洪”、“旧城改造”有关?之前媒体报道是否真有失实之处?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赶赴湘南小城嘉禾进行调查采访。

  一、商贸城开发事关“防洪”体系建设?

  文件显示此项目纯属商业开发性质

  5月上旬,媒体开始对嘉禾以“四包两停”这样的强硬政策推行强制拆迁并引起当地群众不满一事进行曝光;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也连续播出了有关此事的专题报道。针对媒体报道涉及的情况,嘉禾县委、县政府于5月12日做出了书面的《情况汇报》,称“珠泉商贸城是县城防洪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

  记者看到,在这份《情况汇报》中该商贸城的防洪功能被放到了显要位置———在计划占地89亩、涉及拆迁居民372户的珠泉商贸城第一期建设中,商居用地只占39.5%,而防洪和城市公共用地则占到60.5%的比例;并称该项目“融县城防洪体系建设、商业贸易、改善人们居住环境和生活设施于一体”。

  那么当地群众知不知道拆迁事关“防洪”大事呢?5月18日、19日两天,记者先后采访了多家拆迁户,他们的说法都是一样的:“从去年8月开始县里就多次派人上门做工作,每次都说这是一个商业开发项目,对嘉禾发展有好处,但是从来没提过它跟防洪建设有什么关系。这个说法是在前不久记者来采访后才听县里说的。”

  此前嘉禾县有关部门曾向本报记者提供了珠泉商贸城建设项目相关立项手续,其中包括原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将嘉禾珠泉商贸城纳入“全国商业网点建设开发试点示范项目”的回函在内的多个审批文件。记者仔细阅读这些文件后发现,它们只涉及了商业开发和贸易发展内容,并没有提及该项目与“防洪”体系建设有任何关系。

  二、修建商贸城就能“从根本上解决水患问题”?

  冲走孩子的河并非此河

  为了证实该商贸城建设在“防洪”方面的重要性,嘉禾有关部门在《情况说明》中还做了这样的表述:“项目建设区域防洪能力差,十年九涝……穿区而过的百泉溪,2002年‘7·1’洪灾,县城被淹三分之一,还有两名小孩被洪水冲走……”而修建该商贸城后,百泉溪“溪面宽度则会由原来的平均5米增加到10米,溪床平均加深1.5米……从而从根本上解决该区域的水患”。

  5月19日上午,记者在嘉禾县城找到了百泉溪,平均宽度在5米左右的它的确是穿城而过。一位住在溪边的当地居民告诉记者,这条河在雨季的确经常涨水。但当记者无意中问起涨水原因时,这位居民却把记者领着,沿百泉溪流向走了不到1000米,记者发现,就在这短短的一段距离中,却有包括嘉禾县人民医院、县城关派出所在内多家单位的居民楼或办公楼直接建在河道上,这些建筑物靠几根粗大的水泥柱支撑在河道中,溪水从下而过,不少废物堆积在水泥柱下造成水流减缓,而拆迁现场就在百泉溪流经这些建筑物的下游位置。

  如果商贸城建成后这一区域的“溪面宽度从平均5米增加到10米”,是否能将县城的防洪体系“提高到50年一遇”,从而“从根本上解决该区域的水患”呢?根据现场情况分析,商贸城位于百泉溪下游,仅是拓宽此处溪面并不能解决整个县城的水患问题;因为在它上游的那些楼房直接建在河道上,在涨水季节很容易造成行洪不畅导致水患。

  记者随后向那位引路的居民询问百泉溪是不是曾经冲走过两个孩子,她摇摇头说:“没有,冲走两个孩子的是另外一条小河,叫丙穴溪。”说完她指点记者来到县城的另外一个方向,这里果然有一条小河,发源于附近的丙穴公园。居住在这里的多位居民也都向记者证实,曾经冲走两个孩子的并不是百泉溪,而是这条丙穴溪,这是两条不同的河流,只是在出城方向交汇。记者又沿溪走到冲走孩子的河段附近,这里溪面宽度只有一米多,与宽达5米的百泉溪有很大区别。

  三、拆迁是为了“县城旧城改造”?

  嘉禾旧城在一里地外

  除了“防洪”功能外,《情况汇报》中还强调说“珠泉商贸城是县城旧城改造的主体项目”,并称“该项目建设区域正处县城的旧城区,居住环境恶劣……区内大量民房建于解放初期,陈旧破烂,拥挤不堪,杂乱无章,并与猪栏厕所混建……”

  5月18日,记者来到拆迁现场。这里位于嘉禾县城最繁华的地段,目前已经拆出了一大片空地,但空地四周矗立的都是水泥楼房。周围居民告诉记者,这里的楼房修建时间并不长,也不属于嘉禾旧城范围。

  那么是不是原来建在空地内、已被强制拆除掉的房屋都是老房子呢?为此记者查看了多家拆迁户提供的自家房屋产权证明,结果发现大多被拆房屋建于1990年以后,其中还有不少是2000年后才修好的房子,比如第一家被强制扒掉房子的李湘柱家,五层楼房2002年才建好。而据此前媒体报道,商贸城所在的区域内建筑只有不到三成属于旧房。

  那么嘉禾旧城又在哪儿呢?记者在拆迁户的指引下找

  到嘉禾旧城,这里距离商贸城所在区域大约有一里地,旧城建筑的确都是非常老旧的瓦房,但周围并没有大规模拆迁的迹象。记者随后登上附近的丙穴公园半山腰,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嘉禾旧城和商贸城拆迁现场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方位。

  四、“拆迁补偿安置措施到位”了吗?

  文盲拆迁户受骗签合同

  在《情况汇报》中,嘉禾县有关部门用大量篇幅介绍了为确保拆迁顺利实施采取的措施,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到位”等“四个到位”,其中讲道:“被拆人腾房后,由拆迁人按县城房屋租赁市场价提供100-150元/月的过渡安置费。”并以特困拆迁户李双全为例,介绍了县里为其解决实际困难的种种“照顾措施”。

  5月19日下午,记者找到李双全家核实情况。李家房子非常破旧狭窄,只有不到60平方米。然而提起县有关部门帮助他“解决困难”一事,40多岁的李双全就激动地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拿出一份由他与嘉禾县有关方面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让记者看。记者发现在“临时安置费”这一栏中全部画上了斜线,也就是说县有关方面无需为李双全拆迁后的临时安置付一分钱。

  记者奇怪地问他:“你怎么会同意签这样一个协议呢?”李双全说:“从去年开始县里就多次来人跟我做工作,后来说把我女儿安排到县宾馆打字社上班,月薪800块钱,还说可以无偿得到一套新房,我才同意签的。因为我跟爱人都不识字,签合同时我问在场的县领导,这画斜线的地方是啥内容(即临时安置费栏),他们说这是我应该交的手续费,因为考虑到我家的实际困难,免了,当时我心里还挺高兴。”

  这份合同签于今年4月29日;5月上旬媒体曝光此事后,中央电视台记者赶到嘉禾采访,县里让李双全“主动”找到央视记者“接受采访”。“当时县上跟我说,让我跟记者讲讲县里是如何帮助拆迁户解决困难的‘好话’,我就按他们说的跟记者讲了,但后来县里还觉得我说得不够。”

  此后李双全的女儿到县宾馆打字社工作,没想到对方的实际情况是两个月才发一次工资,一次才发500多元,并且还要让李家先交500元押金,这与事先县有关部门的承诺大相径庭。李双全这时才对自己签的那份合同产生了怀疑,他找人看了那份合同后才发现,对方欺他不识字,不仅应付的临时安置费全部“免掉”,也未保证他“日后能无偿得到一套新房”。李双全立即拿着合同去找负责做他家工作的县有关领导,对方的回答是:“合同都签了,这是有法律效力的。”

  为此李双全非常后悔,他说:“我真不该对中央电视台记者说那些话,那是在骗人啊!”

  五、当地领导真的制止过“四包两停”吗?

  向电视台悔过的同时“逮捕”三位拆迁户

  5月13日、14日两天,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连续播出了关于嘉禾拆迁事件的专题,对当地政府在处理此事过程中的一些做法提出了质疑。5月14日,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专门赶到北京,前往央视“说明情况”。5月15日,周余武在北京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当时他承认“四包两停”的做法是“欠妥当的”,称早在去年8月29日有关商贸城建设的政府工作会上,他就意识到该政策不妥,“要求停止这一做法”。

  然而记者在嘉禾采访时设法找到的相关材料却显示,2003年8月7日当地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四包两停”政策的红头文件后,曾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除了“清查”县公职人员与拆迁户具体关系并制表外,还将县政府各部门领导与拆迁户“结对子”负责做工作。一位曾参加过去年8月29日工作会议的当地干部告诉记者,会场上并没有听见周书记说过“‘四包两停’不妥”、“要停止这一做法”之类的话。

  此后当地160多位与拆迁户有亲戚关系的公职人员都陆续接到了县里下发的《督办卡》,这些《督办卡》上全都盖有县委书记周余武和县长李世栋的大红姓名章。而嘉禾县政法委书记、拆迁工作负责人周贤勇也曾多次在当地电视台新闻中露面,宣讲“拆迁工作的重要性”。一位拆迁户录下的电视录音上还有这样的话:“拆迁是政治任务,拆也得拆,不拆也得拆!”

  值得一提的是,周余武到北京“说明情况”后,中央电视台取消了对嘉禾拆迁报道的重播。就在5月15日周余武在北京接受本报采访并表示相关政策“不妥”的同一天,嘉禾当地警方将三位拆迁户批准逮捕,其中包括最早被扒掉房子的李湘柱的父母及多次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上访拆迁问题的70岁老党员陆水德。

  六、既是“招商引资”政府为何介入拆迁?

  省委书记曾对此事做过批示但是一直未解决

  在嘉禾拆迁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一直宣称“珠泉商贸城是对外招商引资项目”,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类似的开发项目拆迁工作应由开发商和拆迁户协商解决,政府部门不应该介入,但是在嘉禾不遗余力做拆迁工作的却一直是当地政府部门,绝大多数拆迁户直到签约时才见到开发商。

  5月15日,本报记者曾向周余武提出“政府权力是否应介入商业拆迁”的质疑,周余武解释说基层工作有很多“苦衷”:“在地方、在基层,如果政府不介入,开发商能自己做得了拆迁这样的事吗?很多事不能单纯从理论上解释。”(详见本报5月16日《国内新闻版》)

  而据此前央视记者采访调查,嘉禾县珠泉商贸城一期工程用地所在位置的商业用地基准价是1500元/平米,最低的每平米也是900元,但是在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上,一期工程每平米土地的成交价只有808元,总价4800万元;实际上当地政府把这片土地的出让金按照100元/平米的价格包干收取了,开发商总共只交了210万元。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嘉禾县政府把这210万中的63万元上交上一级财政后,剩下的147万元又返还给了开发商,也就是说,原本价值4800万元的6万平方米土地中98.7%都变成了嘉禾县政府给予开发商的优惠。

  5月19日,记者在拆迁现场看到一块刚竖起两天的“珠泉商贸城门面安置建设规划”的大招牌,令人意外的是,招牌上的“投资建设方”并非与拆迁户签订协议的“珠泉商贸置业有限公司”,而成了“嘉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位熟悉内情的当地干部告诉记者,这个公司其实就隶属于当地有关部门。

  截至昨天发稿时,记者多次拨打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的手机,想就《情况汇报》与记者采访情况存在巨大出入一事联系采访,但是对方一直没有接听电话;记者又联系了县委值班室提出采访请求,对方工作人员稍后回答,已经转告主管领导,之后再无回音;昨天上午记者又与嘉禾政法委书记周贤勇联系采访,他说自己正在生病无法接受采访,相关情况“《情况汇报》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希望媒体不要再炒作”。

  此外,记者还得知,早在今年2月,由于拆迁户们意见强烈,湖南省委书记杨正午曾专门批示,要求嘉禾拆迁问题“逐一核实、解决、处置”;在这份批示后记者还看到了郴州市及嘉禾县主要领导的签字,但是直到媒体5月曝光,事情也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文/本报特派记者

  作者:曾鹏宇

  相关专题:湖南嘉禾拆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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