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15”特大火灾责任人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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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8:14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5月25日电 记者从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吉林市“2·15”特大火灾7名责任人已正式被提起公诉。 今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现已查明,火灾是由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员于洪新在仓库吸烟引发。在此之前,中百商厦的火灾隐患没有及时得到整改,消防安全没有得到落实,商厦的管理者
检察机关根据责任性质,决定对于洪新以失火罪提起公诉;对中百商厦总经理刘文建、副总经理赵平、保卫科科长马春平、科员李爱民以消防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对保卫科副科长陈忠、科员曹明君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目前此案已由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到船营区人民法院,近日将开庭审理。 相关专题:吉林市商厦发生火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