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流域特大污染事故两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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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7:04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5月27日电(记者任硌)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已对导致沱江流域严重水污染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成都市青白江区环保局副局长宋世英、区环保局监测站站长张明日前已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其他相关责任人的问题正在调查之中。 据介绍,今年2月底3月初,犯罪嫌疑人宋世英在接到并听取了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关
沱江流域特大污染事故发生后,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法对这起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相关专题:“酶可邦”关注环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