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万执法人员上路统一行动治理超限超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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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5:3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0日电 据央视国际报道,从今天开始,全国将统一采取行动,全面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 今天上午9点,七部委联合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正式启动。全国20万执法人员上路查超限超载车辆。
全国在国省道干线公路上,设置了2000多个查超限超载检测点,为尽量减少“超载车辆对公路造成破坏后再处罚”的情况出现,这些检测点的一般设置在靠近超载超限源头的地方。为了减少站点设置,保障道路畅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些检测站就设在原有的收费口处。全国路政、交警、运政人员尽量降低查超载对道路运输造成影响。据了解,截止到上午11点,全国没有发生一起,因查超限超载运输造成的道路运输拥堵情况,河北、山西、辽宁、湖北、广东等地的货车流量有所下降。 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说:“货车流量下降是预计到的,已做了相应的应急准备。要提醒的是,我们查的是违法超载车,正常营运车辆请放心上路。” 认定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的标准是:货车总重最多不能超过55吨,二轴、三轴、四轴、五轴车辆分别不能超过20吨、30吨,40吨和50吨。 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是:第1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车辆,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但要进行违章登记。如果发现第2次超载,则要卸载和处罚。对装运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或冰箱、彩电、汽车、蔬菜瓜果等规则尺寸物品和鲜活农产品、油汽等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卸载。但要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辆源头地有关部门处理;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将取消其营运资格。 对卸载货物的处理: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规定上缴财政。 对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和卸载: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严禁重复罚款。 治理工作的前一个月,以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1个月后,将对所有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以期能够彻底规范运输市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