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超载治理:用卸载治超实际操作难度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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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9: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6月20日电(记者孙洪磊)为了避免以罚代管,交通部曾出台方案,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载。但记者日前在京沪高速公路采访中了解到,卸载作为政府治超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难题。 一位长期在山东、河北之间跑运输的货车司机向记者叙述了他的两次卸载经历。有一次,拉锰钢到山东,一车货被罚了两次。第一次在石家庄东站,他的车装了47吨货,超载
记者了解到,超限运输车被查处后,很多司机宁可选择罚款,也不愿意看到货物被强制卸载,因为货物卸载造成的损失,比罚款大得多。“卸货不当,只会变相增加司机负担。”德州交通稽查支队稽查一科负责人焦晖说,“我们最头疼的是卸货规定不好操作,因为车主总得把货运走,而路政人手短缺,不可能对一辆卸载车跟踪到底。车主出去又偷偷装上货,超载没治成,我们反而夹在中间挨骂。” 据介绍,德州路政曾抓到一辆唐山籍车,过磅后发现车上拉了29捆总重60多吨的钢管,超限100%以上,强制卸了14捆钢管。但货车司机很坦率地说,除非你能跟着我,否则车开出去3公里后,我肯定重新装上,我们要去杭州,你们能一直跟我到那儿吗? 另外,焦晖表示,卸货中还可能产生腐败问题,因为车主的货肯定要运走,而如果由政府有关部门为司机提供卸货场地、工具,很可能会出现场地一些职权人员吃拿卡要、变着法子为难司机的现象,这些不仅会变相增加驾驶员的负担,也会损害政府治理超载的决心和形象。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出台有关治超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一线的困难,避免卸货等关键问题因无法操作而陷入困境,防止有关条文因不切实际而流于形式。(完)(编辑:陈静) /图片:·········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