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现场:南北两地盗抢案件 案犯皆为青春少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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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2:23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 |||||||||
2004年4月10日、11日,浙江省杭州市几个大商场接连被盗。被偷的物品总价值达到了20多万元。 杭州市银泰百货商场售货员:4月10号这一天晚上,大概八个人左右吧,一个是叫我去拿东西,另两个要求试穿的,我帮她拿东西是在那个位置上,她是蹲下去看不到这边的视线,她们就趁乱拿走了这些货。
办案民警翻看了各大商场监控录像,就在看监控录像时,民警锁定了几名可疑人员,初步确认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案。于是办案民警对各大商场进行了布控。 2004年4月11日中午12:40,几名犯罪嫌疑人再次出现在了杭州市百货大楼的高档服装柜台。 杭州百货大楼售货员:当时进来是两个人,她说要买真丝睡衣,后来又进来两个在看我的男式睡衣。后来过了一会儿,我往后一看,这一些衣服已经没有了。 很快,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就被监控的民警和百货大楼售货员抓获。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4月11号下午和晚上,其他5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同时,民警还查获了犯罪嫌疑人偷来的大量衣物。至此,涉嫌此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这个偷盗团伙里,竟然有4个是10多岁的未成年人。 小芳(化名)11岁; 小英(化名)13岁; 小婕(化名)13岁; 小敏(化名)14岁。 小敏: 她们把东西偷出来,放在袋子里,让我们看着。有三个专门去引开那些人的视线,我们四个人去里面去拿,还有一个在外面接应。 经审讯,四个成年犯罪嫌疑人交代,她们和四个小女孩没有任何关系。她们在街上碰到这些小女孩后,给她们施以小恩小惠,在孩子听她们的话后,就带着她们到各大商场进行盗窃。 办案民警:大人利用小孩子作案,也就是说利用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作案。这是一个犯罪的趋势,由于不满14周岁的青少年犯罪的话是一概不负刑事责任的,那么犯罪分子就是利用这个法律的刑事责任这个特点,利用小孩子进行作案。 偷窃团伙中的4名未成年的孩子已被警方送往杭州市少年救助站;另外4名成年女子,都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专家告诉我们,以后这四个女孩如果要有主观犯罪动机的话,这次事情就会成为她们犯罪的诱因。可以说,这几个孩子学坏是被动的,被别人教唆的。但是,另一起发生在内蒙古的案件却恰恰相反,亲舅舅竟被自己17岁的外甥拉下了水。 2004年4月28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警方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押回赤峰市,至此,在赤峰市境内的一个连续抢劫、盗窃作案的犯罪团伙全部落网。 犯罪嫌疑人 孙某 17岁 内蒙古赤峰市克旗经棚镇人 犯罪嫌疑人 于文广 35岁 内蒙古赤峰市克旗经棚镇人 犯罪嫌疑人 刘林南 19岁 内蒙古赤峰市克旗经棚镇人 犯罪嫌疑人孙某:以前也不懂法律,以前没犯过案,听说抓住就三年,也没太在意。心想抓不着我 后来就做了。 犯罪嫌疑人于文广: 谁见了我都会骂我的,谁都会说我做的不对!你舅舅领着外甥还干这种事儿?别说父母了,连我姐姐她们都会责怪我骂我。 在这个抢劫、盗窃团伙里,让人们料想不到的是,于文广竟然是孙某的亲舅舅。那么,他们是怎样走上这条路的呢?事情还得从今年的3月份说起。 今年3月20日晚上11点多,家住赤峰市红山区的潘女士,下夜班之后像往常一样往家里赶。当她刚走到自家小区的大门口时,突然遇到了三个不相识的人。 受害人潘女士:就在这会儿的时候,突然上来一个小子,过来就把我嘴捂住了。然后那两个就开始翻包,有600多块钱,还有手机都拿走了,我当时也特别紧张,腿都吓软了。 惊魂未定的潘女士赶紧回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接到报案后的赤峰市红山区刑警大队四中队的民警如坐针毡。因为从今年3月份以来,赤峰市夜间连续发生多起暴力抢劫案件,被抢者多数为单行妇女或喝醉酒的男人。而就在潘女士报案后不久,民警又接到了一起报案。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队长付俱仁:当天晚上12点多钟呢,又在二道街一个副食商店有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副食商店买东西的时候,把副食商店给抢劫了。 这一系列抢劫案件得到了赤峰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决定汇同分局成立专案组。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队长付俱仁:因为红山区最近几年系列抢劫案件基本上很少。所以说,外来人口到红山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另外呢,从被害人所反映的犯罪嫌疑人一些特点来看呢,应该是外来人口。 于是专案组将侦查的重点放在外来人员流窜作案上,同时监控被抢手机的使用情况。3月26日,监控被抢手机的民警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队长付俱仁:经过侦查我们发现,犯罪嫌疑人曾经用被抢的手机,向城区某中学打过电话。而接电话的地方呢,是这个中学的一个女生宿舍。宿舍里一共住着八位女生,经过排查,其中有一位是犯罪嫌疑人的同学。经过做大量的工作,这名同学向我们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 据这位同学交待,她和其中一个叫唐某的犯罪嫌疑人是老乡,都是克旗人。她还告诉民警,唐某曾在赤峰市松山区的一个小旅馆内居住。 2004年4月6日中午,民警找到了唐某居住的小旅店。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民警迟海杰:我们到这儿之后呢,发现这两个犯罪嫌疑人已经退房了,但是他们的包还放在这儿,分析今天肯定还得回来拿包。 于是,民警们开始“蹲坑守候”。 4月6日晚上9点30分,犯罪嫌疑人唐某、姜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二嫌犯被顺利抓获。 犯罪嫌疑人 唐某 17岁 小学文化 赤峰市克旗经棚镇人 犯罪嫌疑人 姜某 17岁 初中文化 赤峰市克旗经棚镇人 原来这天正好是唐某的生日,唐、姜二人买的准备庆祝生日的鸡大腿还没有吃到嘴里,就被民警抓了个正着。据他俩交代,自从2004年2月起,他俩就伙同老乡孙某、于文广等人先后在赤峰市的红山区、松山区、林西县、克旗等地以持刀威逼等手段抢劫、盗窃作案50余起。 2004年4月15日,于文广爷俩在经棚镇销赃时,被克旗警方当场抓获。 根据孙某提供的线索,另一个犯罪嫌疑人刘林南也在克旗被抓获。原来,孙某只读完了初中一年级就外出打工。在赤峰市打工期间,他通过刘林南认识了唐某、姜某等人。时间一长,几个觉得打工挣钱少的少年便开始有了其他的念头。 他们抢劫的目标是喝醉酒的男子和夜间单身行走的女子。他们用抢劫来的钱上网、喝酒抽烟、找女朋友。有一次,孙某将抢劫来的手机卖了一千块钱后,还特意领着朋友到大连旅游了一趟。 犯罪嫌疑人孙某:到了大连租了房子,买了行李什么的,然后又上网,花没钱了,后来又抢了一次。 在一次实施盗窃之后,孙某和唐某、姜某发生了口角,几个人开始分道扬镳。分手后,形单影只的孙某于是想到了家里没有工作的舅舅。 犯罪嫌疑人于文广:那是几月几号我不知道了,早晨吃完饭,我外甥到我们家去了,我俩就出去了。看到有一家没人,我俩看看墙进不去,就拿铁棍就把锁给撬开了,我们就进去了。我对不起我姐,对不起我的孩子和父母,对不起我外甥,以后我再也不干了。我只希望政府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让我回去照顾照顾我的孩子,还有父亲,就行了。 犯罪嫌疑人孙某:我想给我妈说,我再也不会出去做去了,现在知道错了。 我国法律规定,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去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向好的方面发展。但愿这两起案件能给做父母的提个醒儿,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