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 治理超载“五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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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2:3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近日,亳州市公路局对参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规定执法人员“五不准”。 该市公路局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五不准”,即: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
(亳讯) (来源:江淮晨报)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