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八项措施力推循环经济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9:51 中国环境报 |
本报讯山东省环保局日前提出,要把发展循环经济贯穿于生态省建设的全过程,扩大“点、线、面”循环经济试点,培养具有时代特征的循环经济典型,构筑发展循环经济的体系,同时,要将清洁生产和环境行为作为企业业绩评估的重要内容和上市条件。 为此,山东省环保局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环保系统从8个方面采取措施,促进和发展循环经济,制订与发展循环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体系,探索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价格体系,运用市场机制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据悉,此次出台的8项措施主要还包括: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循环经济知识,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每一个环保工作者对于循环经济建设都要做到会宣传、会落实、会指导、会总结;科学编制相关规划。各市今年底之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好《生态市建设规划》,落实发展循环经济的保障措施;以酿造、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为重点,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公布企业排污状况,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加大科技投入,吸引科研力量,研究污染治理、废物利用和清洁生产等科研课题,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链接提供技术服务和信息支持;加强监测、标准、信息等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法规、规划、标准。强化各类项目环境管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总结山东特色的大、中、小循环经济建设经验,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带动生产发展、经济增长和社会消费方式的科学转变,努力建设循环型社会;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调度和分析发展循环经济的进展情况,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做到任务明确,标准清楚,责任到人。 相关专题:新浪关注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