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整治非法采供血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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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6:5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针对个别基层血站违规采供血液、城郊结合部和农村非法行医屡禁不止、食品违法添加违禁药物等问题,省卫生厅昨日召开卫生监督执法“三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三项整治”工作。 严打“血头”“血霸”
我省各市州将由公安部门牵头,卫生部门配合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自采、自供、自备、自购血液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单采浆站手工采集、跨区采浆、超量频采等违规行为;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不力、采供血秩序混乱、非法采供血问题严重的地区,要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领导的责任。 同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一次性无菌采血、输血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到今年年底,省卫生厅将对现有基层血站和中心血库进行一次审查验收。对达不到相关标准的将不予换发采供血机构许可证。 立即中止“外包科室” 在下一阶段打击非法行医整治中,执法部门将对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要清理整顿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行为,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对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按照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查处,对租赁承包医疗机构诊疗科室的人员,按照未经批准执业行医查处。 同时,禁止研究生、实习医生单独执业行为。加强对肝病、性病、医疗美容等专科的整顿治理等。 重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 省卫生厅要求,今年年底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达到GMP要求,逾期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从事保健食品生产。 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从严查处:保健食品加入违禁药物、面粉中加入过氧化苯甲酰、米粉和粉丝中加入甲醛、食用油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级的氢氧化钠和白陶土、液态乳及含乳饮料中加入非食品级的明胶、酿制酱油生产中加入“毛发水”或者豆液氨基酸以及非食品级的焦糖色素、食用醋中加入非食品级的冰醋酸、工业酒精勾兑白酒、加药酒滥用中药材和仿冒载入药典的药酒名称、肉制品中滥用亚硝酸盐和色素等。(唐江澎) 相关专题:中国积极防治艾滋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