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万源市委宣传部长无证驾车碾死人被判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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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5:5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近日,原万源市委宣传部部长程亚超因无证驾车将六旬老翁碾死,被宣汉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4年1月14日11时50分左右,程亚超从宣汉县东乡镇学坝街自己家中外出,无证驾驶本单位停放在其住宿楼下街面右侧的川S2399X小型越野车。因程技术生疏,起步时车猛然向前冲出,将车前同向行走的李某(男,64岁)撞倒,当场碾压致死。经达州市、宣汉县两级
1月16日,程亚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1月20日被依法逮捕。前不久,宣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程亚超犯交通肇事罪。宣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程亚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车,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程亚超犯罪事实以及案发后悔罪表现,一审判处程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