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华夏文化促进会副会长挪用公款被判五年徒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02:2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 昨天记者获悉,原华夏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郭洪钧,挪用80万元捐款用于个人消费,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2年6月23日,北京大学艺术学系与华夏文化促进会签订合作协议书,共同组建北京大学艺术大厦筹建委员会,由华夏促进会具体负责为北京大学筹款筹建艺术大厦。去年3月间,郭洪钧利用担任筹委会常务副主任的职务之便,私自从筹建委员会银行账上,用两张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