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两名省人大代表因受贿被罢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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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1: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讯 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亳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罢免了两名省人大代表的代表职务。 近日,亳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关于罢免刘俊卿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决定》称,根据亳州市纪委的建议:刘俊卿存在受贿、行贿等严重问题,已经丧失了担任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亳州市一届人大常委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罢免何志文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决定》称,根据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议罢免何志文省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何志文涉嫌受贿、贪污犯罪,已经丧失了担任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根据有关规定,亳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何志文的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据了解,刘俊卿自1993年开始担任高炉酒厂厂长,何志文此前担任涡阳县中医院院长。 (来源:江淮晨报)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