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家属境外定居试点备案制度有利于源头反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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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3:39 新京报 | |||||||||
本报讯 据《光明日报》报道鉴于近几年职务犯罪嫌疑人负案外逃人数不断攀升,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腐败犯罪后,携巨款,阖家分批逃往海外的情况。台盟中央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大会上提交了“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的提案。 提案认为: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申报备案
这份提案得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重视。今年6月10日,中纪委就提案办理情况致函台盟中央,表示提案中建议的对象范围、具体事项、监督惩处等七个方面的内容,相当全面且具有现实针对性。经过认真研究,并经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意,决定从2004年7月起在部分地方和部分国有企业“按你们建议的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经中纪委纪检监察室推荐,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一定经验和基础的单位进行试点。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作了“先行试点,并慎重研究”的批示,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干以胜对试点工作作了部署。 专家说法 “报备制度”有利于源头反腐 专家认为,试点举措的推出是“党外监督的好范例” 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试点报备制的消息经《光明日报》刊出后,本报记者就中纪委推出该项举措意义及出台背景采访了制度反腐学者李永忠。 避免“人跑了再追究” 李永忠认为,台盟提出的“报备制度”具有很强操作性。我国过去一直采用“引渡”“追缴赃款”的办法来惩治负案外逃人员,那些都是着重事后追究的办法,而“报备制度”有利于实现源头反腐。 即党和国家机关可以在一些领导的家属、子女出国时就查清他们使用的钱的来源,看这些领导人员的正常工资收入能否满足他们在外的工作、学习费用需求,最大程度地避免腐败行为发生,不会等人跑了之后再去追究。 党外监督的好范例 李永忠表示,反腐败不仅是严重的政治斗争,也是全国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前,台盟作为参政党不仅研究国家建设的良策,同时对贪官外逃也作了研究,并提出了很好的防治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就有党外监督的条款,此次试点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举措的推出就是党外监督很好的范例。 李永忠同时指出,中央对各项有益的改革都是采取支持的态度,鼓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这项工作目前处于在“有一定经验和基础的单位”实行试点的阶段,体现了中央对台盟的建议采取了“积极采用,大胆试点”的态度,步伐十分稳健。本报记者钱昊平 链接 外逃嫌犯尚有500多人 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从30多个国家、地区将230多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目前我国尚有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500多人,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 新华社曾播发消息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潜逃出境,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使一些国有公司、企业难以为继,社会危害十分严重。”据《半月谈》报道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