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赤勇:遵守中国法律是外国人在华定居首要条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9: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日电(杜燕) 中国公安部部长助理、新闻发言人郝赤勇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遵守中国法律是外国人在中国定居的首要条件。 郝赤勇表示,公安部和外交部正式发布实施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是一部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制度比较全面、系统的规章,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人申请条件的一些条款,强调要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和
他说,中国是一个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原则。来中国定居的外国人,包括来中国旅游、短期居留的人都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同时,中国公民出国也都遵守所在国的法律,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准则。 据悉,《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了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四种情形下将被中国公安部取消永久居留资格,同时收缴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宣布其作废。这四种情形包括:可能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永久居留资格的;在中国居留不满规定年限的。 相关专题:中国实施“绿卡”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