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农村生活救助制度 艾滋病患者成救助对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0: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近期,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其中,农村的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感染者以及患者家属和遗孤也被纳入救助对象范围。 为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省财政每年安排8000万元专项资金,为90万农村特困群众平均每人每年补助130元。而针对全省农村特困群众生活难、看病难的现状,今年6月底,省民政
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在救助对象的界定上,都明确将家庭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感染者以及患者家属和遗孤纳入救助范围。针对利辛县为全省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的高发区的特殊情况,省民政厅、财政厅在确定安排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人数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上,都给予了重点照顾和支持。在特困救助方面,省里安排利辛县救助人数为41011人(其中包括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在农村医疗救助方面,省里已下拨利辛县55万元专项用于医疗救助,而这两项救助资金的安排都明显高于一般县(市)。(陈建莉 邵玏沨) 相关专题:中国积极防治艾滋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