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奥运场馆实行立项制 防奥运工程职务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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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6:17 新京报 | |||||||||
本报讯 市检察院与奥运新场馆建设所在地的五个区检察院合作,共同对奥运场馆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了立项制,并与市纪委、市委城建工委建立了“阳光工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机构。这是记者昨天从正在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获悉的。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海峰提交的书面报告介绍,199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52件,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
许海峰在报告中表示,针对奥运工程建设,海淀区检察院与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奥运工程建设总承包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工程管理制度。 相关专题:北京奥运场馆“瘦身”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