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立廉政保证金制 廉政典型退休可奖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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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3:4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据《南京日报》报道,南京市工商局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工商系统预防与惩治腐败体系的意见》,该局将进一步完善廉政勤政制约机制,探索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廉政保证金制和廉政勤政奖励基金,对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除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外,其退休后可望一次拿到大约20万元的“奖励”。 南京市纪委驻市工商局纪检组组长陈锡进13日告诉记者,为进一步落实经济责任审
为完善勤政廉政的制约机制,南京市工商局还将探索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廉政保证金制和廉政勤政奖励基金。陈锡进介绍,廉政保证金制的实施细则还在制订之中,所以廉政人员在退休后具体可拿到多少保证金,一个月后方能知晓。但他同时表示,如果按照每月500元计算的话,每名工作人员工作30年后最少可拿到20万元。 据了解,廉政保证金制就是在公务人员工资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外加政府补贴作为廉政保证金,若在其职业生涯任何时段中被发现有经济犯罪行为,该保证金都将被悉数充公;反之,待其退休时,则连本带利一次性奉还。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