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综治委明确五类群体为青少年犯罪预防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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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3:54 新京报 |
本报讯 (记者廖卫华)记者从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获悉,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将中小学生、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流浪儿童、罪错青少年等五个群体列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点群体。意见还要求尽快建立强制流浪儿童接受救助和管理的制度。 针对中小学生,《意见》要求学校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 针对闲散青少年,《意见》提出要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等措施,掌握闲散青少年的底数,建立横向联络各成员单位、纵向贯及各城市社区、农村村镇的区域性闲散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 针对流浪儿童,《意见》要求流浪儿童救助场所要和成人场所单独开设。《意见》提出,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流浪儿童救助办法。推进大中城市、交通枢纽城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建立强制流浪儿童接受救助和管理的制度。 针对罪错青少年,《意见》提出,对于被法院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犯,如果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要留校试读帮教。 针对进城务工青年,《意见》要求建设、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在三年内基本解决建筑等领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历史拖欠。工会要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工作范围,积极表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相关专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