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审计厅出台新规要求处长每年做述职述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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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06: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本报讯 (记者吴宇航 实习生仝先刚) 省审计厅近日出台新规,明确要求厅属各单位包括各处处长、分局局长在内的正职领导干部每年都要在一季度内做述职述廉,主要内容为本人上年度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表现,述职述廉及测评结果将成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 相关专题:2003年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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