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严禁党员干部借办酒席之机聚敛钱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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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6:28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10月13日电 (记者陈净植 禹志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安荣儿子最近结婚,罗家准备办酒宴。之前,罗安荣来到衡阳市纪委填写了一张酒宴申请表,成了衡阳市出台《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席的通知》以来,第一个主动向纪委申报的党员干部。 衡阳市纪委在今年9月份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席的通知》,明文要
罗安荣对记者说:“我出身农家,家中有兄弟姊妺7个,爱人家中也是5个兄弟姊妺,我和爱人都是家中老大,也只有一个独子。长子长孙结婚不摆几桌酒,亲戚中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更何况老家还有70多岁的老父母在巴望着喝孙媳妇的酒。我知道这个规定后开过几次家庭会,最后才找到纪委书记申报了20多桌酒席。” 衡阳市纪委副书记王道德告诉记者,罗安荣填写的这张申报表,内容非常详细,特别是对参加的人员范围有规定,主要划定在亲戚中,严禁与其职务相关人员参加。 王道德说,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礼尚往来已经成为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习俗。如果对党员干部的所有酒宴都全面禁止,也不讲人情。因此制定这个纪律时,考虑了多方面的因素。既防止了一些党员干部借酒宴敛财,也遵从了传统习俗。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