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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3名农民私种罂粟并制售鸦片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0:31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0月26日电 为了赚取巨额利润,几个农民非法种植罂粟并制作鸦片,再找买家销售,真正做到了毒品产销“一条龙”。此案系广东韶关有史以来最大的制造毒品案。本案3案犯均获处极刑,近日,经广东省高院核准,3犯伏法。

  据《信息时报》报道,经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8月间,广东乐昌农民宁八旺(男,42岁,小学文化)从湖南搞到一批罂粟种子。回家后,他将其中部分罂粟种
分给了同乡邓金旺(男,45岁,广东乐昌人,小学文化),二人开始私自种植大量罂粟。次年4月,两人将各自收获的罂粟放置到宁八旺家中制成鸦片。为牟取更多利润,邓金旺还从他人处购得部分鸦片,然后二人通过同乡陈苟生(男,34岁,小学文化)联系买家。陈联系到买主后即带买主到宁八旺家提取样品,由宁与买主商量价钱及交易地点。

  2002年7月15日下午,邓金旺、宁八旺、陈苟生带着鸦片来到与买家商定的交易地,在等候买主的过程中,宁八旺因有事先行离去,并将自己的鸦片交给邓、陈二人,委托他们帮助卖出。邓金旺因害怕人少被抢劫,便叫上自己的外甥欧某(另案处理)帮他看守鸦片。交易时,几人被警方当场抓获,缴获鸦片10.3千克。其中,属于邓金旺的鸦片达6.2千克,属于宁八旺的4.l千克。

  法院认为,邓金旺、宁八旺非法自行制造鸦片,共同销售鸦片10.3公斤,数量巨大,均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陈苟生参与贩卖鸦片10.3公斤,数量巨大,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三人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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