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选无效诉讼案连宋败诉须付1600万台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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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9:15 中国新闻网 | ||||||||||
“高等法院”外布满了拒马(图片来源:人民网) 台湾当选无效案国亲败诉引发群众不满,抗议者当街烧纸钱。(图片来源:人民网) 中新网11月5日电 因质疑今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不公的“当选无效”诉讼,台“高院”4日判决原告连宋败诉,并须负担诉讼费用。据了解,总计连宋因这次官司败诉,须负担的诉讼费为1695.9864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台湾媒体报道,有关验票部分负担的诉讼费用,从今年5月10日至18日,全台21个地方法院受“高院”嘱托进行世纪大验票前,连宋依合议庭裁定,预先缴纳6000万元诉讼费用。扣除该负担部分,未来台“高院”还得退还连宋4304.3136万元。 根据台“高院”的统计,司法验票期间,共验了1650.7179万张选票,整个验票费用,共花费共7706.09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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