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主席出席中巴经贸合作研讨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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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0:31 中国日报网站 | ||||||||
11月12日,正在巴西进行国事访问的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巴西国会就中拉关系和中巴关系发表重要演讲。新华社记者马占成摄(图片来源:新华网)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据外交部网站报道,2004年11月12日,正在巴西进行国事访问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了中巴经贸合作研讨会闭幕式并致词。他强调,加强经贸合作,促进共同繁荣,是中巴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是双方的共同任务。巴西总统卢拉陪同胡锦涛出席了研讨会闭幕式。卢拉在会上发表讲话说,巴西今天宣布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表明巴中战略伙伴关系是富有内涵的。切实加强巴中经贸合作,将进一步巩固两国战略伙伴关系,造福两国人民。
胡锦涛在致词中表示,中巴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为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去年,中巴双边贸易总额达到80亿美元,中国购买了近60亿美元的巴西产品。今年1月至9月,中国又购买了66亿美元的巴西产品,同比增长50%以上。中国已成为巴西的第三大出口市场。同时,中国在巴西投资兴建了70多家企业。巴西企业家在华投资开发的项目达300多个。特别是中巴在地球资源卫星领域的合作,树立了南南高新技术合作的典范。 胡锦涛说,中国和巴西都拥有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中巴贸易互补性强,这为扩大两国的经贸合作提供了巨大空间。胡锦涛表示,希望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在今后3年内使中巴双边年贸易额达到200亿美元。为此,胡锦涛提出了4点建议: 第一,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中国和巴西具有较强的经济互补性,双方应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入挖掘潜力,不断提高合作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第二,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形式。双方应该加强在农业、能源、矿产、空间和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广泛合作,积极拓展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努力发展政府、企业和民间团体等多层次的合作。 第三,加强政府服务,创造合作环境。双方应该继续推动贸易便利化和投资便利化,两国政府应该为企业界的合作提供法律保障、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第四,坚持磋商协调,维护共同利益。双方应该充分利用现有双边经贸混委会等机制,坚持通过磋商解决经贸合作中出现的摩擦和问题。双方应该密切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合作,继续加强在多哈回合谈判中的协调,推动谈判取得符合各方利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结果。 为期一天的中巴经贸合作研讨会由中国商务部和巴西外交部共同举办,近400名中巴企业家代表出席了研讨会。 当天下午,胡锦涛还会见了巴西联邦最高法院院长若宾。胡锦涛向他介绍了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有关情况并表示,巴西正在进行司法制度改革,中国为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也在进行更加深入的司法改革,两国司法界可加强各个层次的交流和合作,相互学习和借鉴,为各自国家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当晚,胡锦涛和夫人刘永清出席了卢拉和夫人举行的欢迎宴会,王刚等陪同人员和巴西副总统、众议长和外交、科技、矿业能源、工业外贸等多名部长及各界人士代表出席。(来源:外交部网站) 相关专题:胡锦涛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峰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