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立法禁止未成年子女为父母代购烟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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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0:19 华夏时报 | ||||||||
本报上海消息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要求未成年人为其购买烟酒,将有望被纳入法规。经营烟酒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也将同时出现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稿中,但不设置所谓“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昨天,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本月22日开始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议程。作为《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中的焦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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