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受表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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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7:23 新浪教育 | |
10月21日上午,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内掌声阵阵,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正在这里隆重举行第四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表彰大会。458个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10名创建活动突出贡献奖和254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在欢快的进行曲中,获得表彰的单位代表从领导手中接过了金灿灿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牌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青龙警署两个获得第四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单位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尚秀云、江西省少管所教育科科长童天怡两位获得突出贡献奖的个人,分别介绍了经验。他们立足本职,热情服务,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他们所倾注的爱心和付出的汗水,打动着现场每一位听众。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到会祝贺并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这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和个人立足本职,热情服务,想方设法为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不仅有力地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调动了广大青少年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而且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顾秀莲指出,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青少年成长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和优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同时,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青少年成长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顾秀莲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真正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来抓。各创建单位要深入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加大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力度;要密切合作,齐抓共管,促使青少年维权工作形成合力;要立足基层,扎实工作,帮助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要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探索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有效方式。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创建单位不仅要在思想上重视,更要从行动上落实,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为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悉,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始于1998年,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单位联合开展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基层单位中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的热烈响应,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启动了这项活动,共涌现出全国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300多个,省、地(市)级“青少年维权岗”3000多个。许多城市,各系统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还联合起来,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现象集中进行清理和整治,实实在在地为青少年解决了许多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实践证明,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构建社会化的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实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齐抓共管方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等11个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为受到表彰的单位代表和个人代表颁奖。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杨岳主持了会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表彰的单位代表和个人代表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相关专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