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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任市委书记致反腐词 营造廉政勤政氛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2:5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通过多方了解,综合会议传出的各种信息,试图从苏州现象解读“反腐”二字。

  营造干净干事廉政勤政社会氛围

  到苏州上任不到一个月,新到任的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王荣在16日发表公开讲话
,他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苏州论坛上的致词既求真,又务实。

  王荣在致词中说,苏州之所以近年来保持了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和科学发展,关键在于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在工作中,牢固确立“廉政也是生产力”、“廉政也是投资环境”的理念,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不动摇,一手抓反腐倡廉不放松,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他说,苏州市委围绕体系建设,突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边探索、边完善、边提高的总体思路,通过构建框架、宣传发动、部署落实、全力推进四个阶段,取得了体系建设的初步成效。苏州坚持教育为先,大力营造干净干事、廉政勤政的社会氛围;坚持制度约束,着力形成“不能贪、不敢贪、不愿贪”的政务环境;坚持严格监督,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坚持严厉惩处,毫不留情地打击各类腐败分子,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证了苏州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变“秋后算账”为“田间管理”

  趁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东风,苏州市委决定立即成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课题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在认真调查、学习和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小组四易其稿,形成了《决定》(草稿),又经广泛组织讨论后,形成了《决定》(讨论稿)。2003年12月12日,苏州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门讨论,并原则通过向全市下发。省委、省纪委也高度关注着苏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工作。苏州市委关于体系的《决定》出台后,省委办公厅、省纪委分别进行了转发。

  据有关人士解读,苏州市委《决定》的下发,只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第一步。如何保证将体系建设与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紧密结合,与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防止体系建设和具体工作脱节,形成“两张皮”,确保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显得尤为重要。苏州市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逐项细化分解为82项具体任务,落实到28个主办部门、58个协办部门,同时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了《实施意见(试行)》,对任务分解、责任要求、成效评价、信息处理、体系创新和结果运用提出了具体方案。所属各市、区也参照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落实方案和措施。从而初步形成了全市两级联动、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

  吴江市国税局曾经发生过几起经济犯罪案件,新班子成立后,痛定思痛,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引进企业ISO9000质量管理认证“预防为主、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先进管理理念,探索建立了一套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税收执法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科学化、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的监控管理,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过去出了问题的“秋后算账”为现在事前、事中防范的“田间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苏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时间表”上,2004年是开局之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已同各部门负责人就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签订了责任状。市纪委、市监察局先后两次召开体系主办部门联席会议,推动有关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目前,承担“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任务的市人事局已出台《加强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并付诸实施;市发计委承担的“加强诚信建设”任务已形成“诚信苏州意见”;市财政局依托“金财工程”技术的支撑,实行了管理标准化、系统网络化、操作规范化。苏州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呈现出“开局有章,展局有力”良好态势,也使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得到了新的提升。

  党政机关“禁酒令”震动全省

  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去年12月,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战略方针,苏州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证“两个率先”顺利实现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印发全市贯彻执行,在江苏省率先启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10个多月以来,苏州市科学谋划,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积极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并取得了成效。

  中央和省委对苏州寄予了殷切期望。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和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寿亭等领导都要求,苏州的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都要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今年5月15日,苏州市颁发了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在值班时饮酒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五项规定,并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内累计违反禁酒规定三次以上者,将被予以辞退。这一被称为“禁酒令”的规定甫一问世,立即引起了热烈反响,全市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

  随着《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监督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和紧迫的课题。日前,苏州市委印发了《苏州市调整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办法(试行)》等五个文件,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在具体措施上,苏州市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市委主要领导对全市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出了千万不能以为自己是领导就为所欲为,千万不能因为别人的尊重而忘乎所以,千万不能把组织的告诫提醒置若罔闻,千万不能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等“四个千万不能”的要求。 本报记者 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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