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兑现“统一工资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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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9:55 新周报 | ||||||||
“工资涨了,我的工资已经加到863元了!”海南省临高县新闻办事员许锋高兴地在电话里告诉记者。11月22 日晚,许锋还在茶楼里跟朋友“高兴一场”。 涨工资实在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包括许锋在内的海南省各市县(海口三亚除外)10多万财政供养人员都在这次的 工资调标过程中受益。
早在9月14日,记者便从海南省财政厅南丽湖会议上获知—— 从10月1日起,实发工资尚未达到“海南工资标准”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至少调整到统一加 浮动50%;2006年1月1日起,全部调整到统一加浮动70%的“海南工资标准”。 临高县副县长李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肯定地表示,临高县11月份一定要把工资涨到有关人员的荷包里。 “省本级通过工资调标转移支付,从省本级财政中安排一块资金专项用于市县工资调标。”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陈海 波说。 这就意味着省上的本级财政要拿出大钱为市县支付大多数上浮部分的工资,至2006年底,测算需要的资金达6.4 亿元。这对于去年地方财政收入刚刚突破60个亿的海南来说,是破天荒之举。 与被全国一片热论的北京的“3581”公务员工资改革、佛山的“中产”公务员改革相比,海南的行动并没有引起 太大的注意。 《新周报》特约记者陈统奎 相关专题:新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