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年终不得人为调节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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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10:05 新周报 | ||||||||
国资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做好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核上报工作,企业领导人和职工收入 分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得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过程中,不得利用合并范围变动及不作内部充分 抵销等手段人为调节企业利润。 通知特别提到,企业应当加强股票、债券、期货、外汇、对外担保等高风险业务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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