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强对互联网文化产品传播展览等活动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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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9:3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六日电(记者刘长忠) 中国要求各地加强对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传播、展览、比赛等活动的管理,对未经文化部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音像制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单位,由文化行政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 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九
《意见》强调,对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擅自传播上述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文化部依法查处,信息产业部依法配合。要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与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相结合,打击利用网吧制作、复制、查阅、发布和传播色情淫秽等有害信息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意见》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取缔黑网吧和打击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三个重点工作;针对前一阶段工作中暴露的问题,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加强巡查,建立巡查记录,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意见》指出,对前一阶段已取缔的黑网吧,防止其死灰复燃。要加强对高校上网场所的管理,对利用学校网络教室、计算机房和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场所变相经营网吧的,要予以查处取缔,此类设施一律不得出租、承包变相经营网吧,违者要追究其主管单位的责任。完 相关专题:打击淫秽色情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