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审原省政府副秘书长王道生涉嫌受贿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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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1:19 东方新报 | ||||||||
新报讯(通讯员文军 性典 记者倪志刚)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涉嫌受贿案,与被告人王道生一同受审的还有其儿子、原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副主任王健,一审结果将择期宣判。 王道生,1947年1月14日出生于湖南省石门县,今年57岁,大专文化,曾任湖南省永州市市长。因涉嫌受贿,于2004年6月2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由长沙市公安局执行
王道生之子王健生于1978年6月,硕士研究生文化。因涉嫌受贿罪,2004年4月28日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被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1996年10月至2004年4月,被告人王道生利用其先后担任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销售烟叶、钢材、拨付资金、收购破产企业、承揽工程等牟取利益,先后单独或分别伙同其子王健、其妻向菊(另案处理)及郭丽丽(另案处理)等人收受陈和等8人(或单位)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401万余元,其中王健参与收受贿赂203万元。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