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中一名经销商被判8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11:52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12月7日电 (记者 代群) 近日,安徽阜阳市颍东区法院审结了该区首例劣质奶粉案件,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毅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00元,对其违法所得180元予以追缴。 经查,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陈毅在阜阳颍东区新乌江镇乌江集经营个体商店期间,在未见奶粉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情况下,将20余袋浙江省苍南县圣宝乳品
阜阳颍东法院指出,被告人陈毅明知“圣品”贝贝婴儿一段奶粉系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而予以销售,致使被害婴儿食用该奶粉后出现营养不良综合征,经医治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相关专题:劣质奶粉害死婴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