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首开省内先例 公开审理党纪政纪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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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8:16 瞭望东方周刊 | ||||||||
公开审理过程中,不仅允许被调查人自己申辩,还允许他们请党员身份的律师帮助辩护 “纪委处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神秘,在我们这里没有了。”黄加理说。 今年66岁、有38年党龄的黄加理,是原浙江省东阳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他的家最近成了街坊四邻打听消息的地方。
此前,黄加理作为特邀监察员代表,列席了几次东阳市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哪个案子已公开审理、哪个党员干部被作了什么处理等等,都是大家爱打听的。 “前前后后来了好几十个人了,对案件的审理,大家关心得很。” 一场改革党政纪案件审理方式的试点工作,正牵动着这个小城人们的神经。 金华市是浙江省惟一全面推行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的地级市,也是浙江省公开审理案件最多的地级市。小城东阳,是整个金华市乃至浙江省公开审理案件最多的县级市。 2002年8月,金华市纪委选择在案件调查和审理工作基础最好的东阳市试点。2002年9月3日,东阳市印发了《东阳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公开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这份框架性的文件,勾画出了东阳市纪委监察局公开审理工作的轮廓。 第一起案件惹恼了组织部门 虽然早就对案件公开审理的难度有思想准备,但突如其来的一系列阻力,还是让东阳市纪委吃惊。第一起案件的审理就遇到了麻烦。 第一起案件,是对一个乡政府林业技术员失职案的审理。这位林技员既是乡政府工作人员,又是乡党委组织委员。 阻力首先来自林技员本人,他不愿意把自己的“丑事”公之于凇=幼攀窍缯雒嫠登椋辉敢庠谛值艿ノ幻媲岸孀印T俳酉吕醋橹棵拍樟?“为什么要拿组织部门的人第一个开刀?” 为了“平息众怒”,东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俞勇建,带着工作人员赶到乡里,说服各方。为慎重起见,案件审理前,市纪委又专门召开组织、人事、宣传、林业部门等各方参加的协调会。 “总算取得了各单位的支持。”会议上,林业部门要求所有乡镇林技员都来参加,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首起公开审理的案件定下来了,审理程序又有了分歧,纪委反复预演,选取最可行的程序实施。“这样审一个案件,工作量增加好几倍。”一位纪委干部说。 工作量的增加,和东阳市探索速度的加快成正比。 2003年3月,金华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把案件公开审理当作一项任务,布置给所辖各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东阳市纪委监察局立即将这种“压力”直接传送到所辖18个乡镇,要求每个乡镇都试行案件公开审理。 问题又出来了,“参加审理的党员干部要求现场公布处理结果”。经过慎重研究,东阳市制定了一套简易审理程序。东阳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振尧说,对于处分较轻的、不构成重大影响的案件,可以当场宣布结果,“但最终结果还是要以书面结论为准。” 据了解,从2002年至今,东阳市公开审理案件60件,其中2004年20件,2003年34件,均占当年审理案件的15%左右。 “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可至今没有一名党员干部主动要求公开审理,他们认为太丢人。这种共识的达成,需要时间。” 王振尧说。   [1]  [2]  [3]  [4]  [5]  [6]  [下一页] 相关专题:瞭望东方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