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应完善法律防止滥用征地的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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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3: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16日在《人民日报》上撰文说,为了保障农民权益,中国应完善有关法律,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不能滥用征地权。 韩俊指出,强制性大量征地造成的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无着落等问题在中国日益严重,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土地征用应当有利于富裕农民而不是造成大
在这篇题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论“三农”问题》的文章中,韩俊认为,中国应着眼于通过深化改革,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保护农民土地效益的长效机制。他强调,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需要有新的立法和政策,既要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又要给农民以公平的补偿,给失地农民以妥善的安置。 韩俊认为,这样做,虽从短期看,原始积累会少一些;但从长远看,工业化进程并不会放慢,相反,因为农村社会稳定,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市场扩大,有利于保障工业化更迅速、更稳妥地进行。 他说,应给予被征地农民以公平的补偿,并完善征地程序,保证在征地过程中使农民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允许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韩俊指出,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是保障其权益的根本途径,应改变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做法,由政府把土地出让收益按一定比例注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这应成为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 相关专题:我国强化土地资源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