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选举无效诉讼案今日下午将正式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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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9:4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30日电 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纠纷引发的“选举无效”诉讼,台“高院”今天(30日)下午16时将进行宣判。 据台湾媒体报道,本案宣判后,仍可上诉“最高法院”。但如经判决“选举无效”,则须重新举行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
据了解,今年“320大选”选举结果出炉后,国亲两党主席连战宋楚瑜向台“高院”分别提出“选举无效”、“当选无效”的诉讼,并各经审理。“当选无效”诉讼案已在11月4日遭法院判决驳回,连宋已委托律师团提出上诉。 而“选举无效”的双方当事人,是连宋控告台“中选会”办理选举违法,主要争点除“公投绑大选”、“319枪击案”外,还包括此次“大选”是否有违反秘密投票原则,及诸多选务违法是否构成“选举无效”等。 据指出,这两起诉讼案虽有相当程度的关联性,不过在“当选无效”案中,连宋告的对象是扁吕,合议庭不但进行世纪大验票,为调查“319枪击案”及激活“国安机制”过程等争议,还传唤前后任台“国安会秘书长”、“国防部长”等重量级证人。 而“选举无效”诉讼传唤了上千名选务人员,目的在理清外界质疑的选务疏失,包括:民众以手指印领票,投开票所未依规定由一名管理员、一名监察员会章,指印无法辨识,“公投”与“大选”选举名册错置等。 相关专题:台湾“大选”引发纷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