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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试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最大阻力来自农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12:50 时代信报

  在经济落后的中国西部,要使农村医疗系统进入良性运行轨道,最首要的——是必须改变农民对政府和乡村医疗体系的不信任心理……

  2004年的最后一天清晨,江津的天气出奇冷。汽车压得结冰的泥路吱嘎作响,寒风让孩子们把头都缩进了衣服里。而先锋镇白庙村的袁素芳尤其感到这个早晨的寒冷,这天一大早起来,她老伴肖友云的病情出现了恶化。“他的脑血栓又严重了。”

  她的儿子儿媳均在广州打工养家,两个已是风烛残年老人只得互相挽扶着蹒跚了半天,来到十多里外的先锋镇中心医院。“要是以前我们就到医疗站输点液算了,可现在药费可以到医院的合作医疗办公室报账,到镇上治疗倒也便宜。” 袁素芳告诉记者。

  肖友云的脑血栓是前几年患鼻炎癌手术后引起的。紧接而来的一沓沓药费账单让这个本就贫困的家庭举步维艰,“我儿子是个孝子,他丢下我们老两口出去打工是为了老头子的医疗费和家里的开支。”老人说。

  儿子走时告诉她,村里的各种费用要记得交,“免得惹麻烦”。2003年合作医疗开始筹资时,她糊里糊涂交了四十元钱。“没想到去年老伴的医疗费居然报销了1470元!”袁素芳今年又第一个交了筹资款参加合作医疗。“本以为今年白交了,可最后一天也派上了用场!” 袁满脸的皱纹里绽出了笑容。

  重庆小心试水

  “以前像袁素芳这样主动上医院来的农民很少。” 江津市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人罗芳告诉记者,尤其是经济困难的乡村,农民们害怕得病,而得病后,“小病拖、大病养”成了很多人应对疾病的手段。

  据江津市合作医疗办公室在推广合作医疗前做的一份有61239位农民参加的调查报告显示,因经济困难未就诊的人数占了46.61%。

  “这个比例在今天是26%,还是有些偏低”,罗芳称,但合作医疗的推行使情况有了一些改变。

  据罗介绍,现在重庆市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是,大病报账的上限6000元,门诊每年可以报15元。而加入条件是每年每人交10元钱,在外打工的农民同样可以享受。“政策一出台,很多从未享受过医疗费报销的农民就被吸引过来。”

  自2003年重庆市在江津、铜梁等六个区县推广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后,这几个地区的就医情况得到了很大好转。以江津市为例,共有农民108万,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已经接纳了54.8万农民,“超过了全市农民人口的50%”。江津市卫生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比例在六个试点区县中属于偏上的水平。

  “试点区县加入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比例应该在60%左右。”重庆市合作医疗办公室主唐某告诉记者,江津的这个比例在全国各个试点中仅属中等水平,其中有多方面的阻力。

  对政府不信任

  “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农民。”国家卫生部宣传教育司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推广合作医疗的基层工作人员的共识,“其中,最为突出是对政府和医疗体系的不信任。”

  “在经历了‘三金’、乱收费等问题后,农民对政府的一举一动都变得小心起来。”先峰镇中心医院的一位医生称,在没有收费时,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热情高涨。但一听说要收钱,很多人顿时找不着影儿了。

  “一个人10块钱参加合作医疗,只相当于几包烟钱,交得起。” 江津支坪镇花莆村一位刚刚从外地打工回来的农民对记者说,但“交钱交怕了,天上哪有掉馅饼的好事,不是乱收费吧?以前交钱,交上后就不知去向。现在,我还是担心。”

  除此之外,也有农民表示对医院不信任。花莆村一些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告诉记者,“参加了合作医疗后,你必要到指定的医院去看病才能报销,人家可以把药费开得高一点,实际上还是一点好处没得到!”

  “这是以前基层卫生院对农民乱开药、高药价所带来的后遗症。尽管我们已经通过很多渠道让医院对参加了全作医疗的农民下调10%的药费,但收效甚微。”罗芳表示,要彻底改变农民的观点,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我们在努力改变一些不合理的制度,比如设立了二百多个农村合作医疗站,让农民可就近报销门诊费。同时,实行地区责任制,从收费到报账,都有专人负责。”该市卫生局一工作者对记者表示。

  为了让农民彻底改变对合作医疗制度的看法,合作医疗办公室对资金的去向每年都公示,而且,“我们合作医疗办5个工作人员的工资全部由财政支出,不从合作医疗资金中支取。”

  罗芳称,现有的每位农民合作医疗基金是30元,中央、地方财政、农民各出资10元。2004年全市的合作医疗基金支出达690.13万元,占基金总量的72%。

  拯救乡镇医院

  在农村医疗体系改革中,乡村级卫生单位也处于机会与窘境之间,一方面农民就医习惯在改变,另一方面缘于合作农村医疗体系自身的调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农民认为,过去那种能提供质优价廉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已不复存在,而大多数医疗机构的费用让这些年均收入只有二、三千元的农民胆战心惊。

  “以前做个手术卖头猪就可以了,现在却要卖房了。”支坪镇花莆村的文晓勇如此抱怨,

  “乡镇医院和大医院的收费都很高,但城里的医院技术好,所以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尽量硬扛过去,一旦得了大病,就往县以上医院送。”

  这样,乡镇医院就处于“小病不出门,大病跳过门,中间空着门”的夹缝当中。

  “推行合作医疗,农民进入乡村医院看病的综合成本降低,是重塑农民对乡镇级卫生系统信心的最好机会。”卫生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卫平称。

  “这样的改变已经初见端倪。”在先锋镇新修的六层楼高的中心医院里,住着几位参加了合作医疗保障的病人。“药费可以优惠10%,报账又非常及时。”

  “这样的病人正在增多,我们自身的硬软件设施也加强了很多。”先锋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李某告诉记者,要使农村医疗系统处于良性的运行轨道,首先必须改变农民在整个医疗体系中的弱势心理,同时提高医院的治疗水平。

  “现在很多镇级卫生单位都进入了这个新的良性循环轨道,去年690多万的合作医疗基金大部分流入到这些乡镇级卫生单位,而这部分钱不仅改善了农民的就医环境,更改变了农民的就医习惯,也改变了这些乡镇级卫生单位的经济困境。”江津全作医疗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新闻背景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卫生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即“在各级政府支持下,按照参加者互助共济的原则组织起来的,为农村社区人群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制度”。

  ●合作医疗创建于上世纪40年代,发展于50年代,兴盛于60-70年代,到70年代末全国绝大多数生产大队都办起合作医疗。

  ●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合作医疗”列入其中。

  ●1980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实行合作医疗,成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三根支柱之一。

  ●1993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994年,国务院研究室、卫生部、农业部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在全国27个省14个县(市)开展“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及跟踪研究工作。

  ●1997年,卫生部等部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若干意见》并得到批复,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努力至此达到高潮。

  ●2002年,北京等地开始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以前主要由农民出资为政府拿大头,并放宽了报销的范围和额度。

  ●2003年,有关部门酝酿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推广。重庆在江津、渝北、铜梁等六区县进行试点。信报记者 林华强 报道 张秀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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