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有大型企业总经理涉嫌私分国有资产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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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01:40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廖卫华)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原总经理王永安(正局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200万,该案已由宣武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近日已移送该院公诉二处审查起诉。 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成立于1980年,是国有大型企业。今年59岁的王永安是该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2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曾接到王永安涉嫌挪用公款的
而对其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北京市检察院交由宣武检察院办理。去年6月15日,宣武检察院反贪局正式立案侦查。 据检方起诉意见书称,经依法侦查查明,1997年8月1日和8日,王永安在未经机械总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情况下,擅自决定将本公司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和1亿元分两次以信托存款方式存入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98年1月,海南该投资公司支付给机械总公司200万元利息款,该笔款项没有记入机械总公司财务账上。 此后,王永安违反国家有关企业财会的规定,擅自决定将此款中的1992083.80元以奖金名义私分给总公司下属的中机公司和东源公司大部分职工。 侦查部门认为,王永安擅自决定将国有公司收入不入账,私分给本单位大部分职工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