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去年反腐工作处分1.6万余人挽回损失7亿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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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1:15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河南报业网讯(记者 宋华茹 通讯员 徐基良) 2004年我省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达近年来新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49681件,立案15670件,党政纪处分16760人(其中厅级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259人),分别比2003年上升2.2%和1.4%。通过查案共挽回经济损失7亿多元。 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处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集中力量查办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级别高、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敛财3267.35万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些案件的查处在群众中反响强烈、大快人心,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办案法规逐步健全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严格依法依纪办案,注重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省纪委、监察厅在2004年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办案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等6项制度,涵盖了从案件线索受理、立案调查到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办案水平。不少地方积极探索办案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郑州市金水区纪委试行公开办案,组织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和群众代表参与办案工作,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使案件工作置于各方面的有效监督之下。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