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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白银政府驻兰办原主任魏志顺贪污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2:13 兰州晨报

  本报白银讯(记者张其文)日前,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白银市政府驻兰州办事处原主任魏志顺贪污公款案做出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白银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对魏志顺判处有期徒刑11年的判决。

  2002年9月,时任白银市政府驻兰办事处主任的魏志顺,协助中科院白银高新科技产业园申请到了50万元的项目款,款到账后,产业园将其中的25万元以“会务费”的名义支付
给了白银市政府驻兰办事处。同年10月18日,驻兰办事处招待所所长刘某受魏志顺的指派,将该款中的20万元办理了一张现金支票,并交给了魏志顺,魏志顺遂用此支票偿还了其在兰州市证券交易所中的个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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