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协提案:多种方式改变行政积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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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3: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打造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的决心和信心,江苏任重道远。昨日,数份提交江苏省政协的提案再次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呼吁政府部门改进或改变目前存在的行政成本过高等一些弊病。 省级机关“万人评议”应实行“一次末位淘汰制”
机关作风如何,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去年江苏省级机关首次“万人评议”结果显示,全省社会各界对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比年中调查时提高了4.73个百分点,达到99.3%。今年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又召开了“2005年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大会”,部署了今年机关作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主要围绕“效能”和“廉洁”,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然而民革江苏省委孙达华委员在昨日递交的一份提案中指出,江苏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尽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从发出去的10457份评议表和反馈回来的6948条批评意见来看,就算全部都收回并且没有无效评议表,测算下来,平均每三份评议就有两条批评意见,说明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对省级机关还存在很多的希望和要求。因此,省级机关的作风建设还任重道远。 “为什么下了那么大的劲头,还有那么多的批评意见呢?虽然评议是促进工作的手段,但大范围的评议下来,没有见到一个中层干部被处理,我认为这里有好多是在走过场,‘雷声较大,雨点还很小’。因此,我认为评议过后,还应该动一点真格的。”孙委员的提案对今年省级机关首次“万人评议”有些“走过场”感到不满意。 他认为,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大多数机关是好的,大多数机关里的人也是好的,他们的办事初衷也是想为基层和群众多做一些实事。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问题的出现往往是因为:一方面领导片面追求政绩,工作脱离实际而流于形式;一方面涉及个人和团体的利益而出现敷衍塞责的现象。评议和改革,就是要切中要害,采取有力措施对症下药,力求药到病除,否则光从外围兜圈子,只能是走过场。对省级机关82个部门的评议,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单位领导要处理。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评议就只有真正敢于动真格,下决心彻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才能把机关作风建设得更好。”孙委员大胆地提出,江苏“万人评议”应该采取“一次末位淘汰制”,因为两次都是末位的几率毕竟很少。如果怕一次评议出现偏差而冤枉了好人,那就要在评议的技术环节上下更大的工夫,力求做到科学准确。即使认为技术环节上出现了偏差,最起码也要进行轮岗交流,因为和同类部门相关,出现偏差的几率也是差不多的。无论怎样,这种对领导的处理是针对部门和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团体利益的积弊而采取的措施,整治的过程要到位、要狠一点,否则即使暂时有效果,时间长了也会流于形式。 地级市科级部门不能再“挂”处级名 地级市党政部门中的内设机构,竟冠名“××处”,与省级部门中的内设机构同名,这让很多前往机关办事的老百姓有些茫然。 民革江苏省委范之俐委员在昨日提交的一份提案中指出,政府职能、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提高政府效能和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证,但江苏省机构撤并、职能转换几经变化,地级市、县级市、区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名称,却没有规范和统一,如:地级市党政部门中的内设机构,按其行政级别应是科级,现在都冠名“××处”,与省级部门中的内设机构同名;有的县级市、区党政部门中的内设机构,按其行政级别应为股级,现在却冠名“××科”,(也有的冠名“××股”),与地级市部门中的内设机构同名;乡、镇政府中的部门,有的名“××科”,也有的名“××股”,名称不一。 范之俐委员认为,政府部门内设机构名称不规范有两大弊端:一是助长向上爬的心态,反映了官本位、官架子的思想,二是不利于有关场合的交流。为此范委员建议:在完善机构职能编制改革的同时,地级市党政部门的内设机构一律冠名“××科”;县级市党政部门的内设机构一律冠名“××股”,乡镇的党政部门一律冠名“××股”,以与其行政级别相对应,使职责名副其实,减少不必要的误解,促进机构改革的规范化、制度化。变“市管县”为“省管县”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市管县”目前在某些方面已经变成了“市压县”、“市卡县”。江苏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在提交的提案中,大胆建议省委、省政府早日作出决策,江苏要在新一轮发展中在全国率先实行“省管县”行政管理体制,以大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据悉,去年以来,全国不少省都进行了“省管县”或扩大县级自主权的试点,理论界的看法也趋于一致。 该提案指出,1983年江苏省开始实施的“市县管”的行政管理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初期,对带动农村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市管县”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暴露。主要表现在,一是增加了政府机构和层次,导致行政审批层次繁杂,影响办事效率。二是阻碍了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1)每个地级市在管理上形成小区域,不利于在更大区域内进行资源整合。(2)一些地级市将代管县(或县级市)视为其“附属行政单位”,牢牢把住审批权不放。(3)一些市依靠行政权力,截留计划指标、下拨资金、争项目,以及返还给县(市)的税收,侵占县及农村地区的利益。三是市区到县域选拔人才,包括党政领导人才,导致县域人才匮乏,影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有些人把“市管县”比喻为“市压县”、“市卡县”。 “市管县”,市级政府是为城市服务的,所以一些市里依靠行政权力,要求县域经济发展从属于市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市为了在短短任期内搞出政绩,往往集中县(市)财力建设城市,从而影响了县(市)和乡镇发展。而县(市)又将财政收支的压力,通过层层分解,压到了乡镇直至最基层的广大农村。 为此,江苏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建议:实行“省管县”行政管理体制,市级政府只管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其优点,一是减少了市级管理层次,将大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二是扩大了县级经济管理权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县级财政留成比例增加,可以使县集中更多的财力来发展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三是对苏北地区,省里可直接给予更多的支持。具体措施是:根据不同类型县(市)分期分批逐步推行“省管县”体制:第一步实行试点,今年先在苏南、苏中、苏北各选择部分县(市)推行“省管县”体制;第二步是虚化地级市,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市县分置”,县和地级市都直接由省管辖(市级政府级别可不变);第三步是撤消地级市,使地级市成为本来意义上的城市,实行宪法所确定的省、县、乡三级政府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 《江南时报》 (2005年01月20日 第五版) 相关专题:2005年江苏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