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赌变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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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9:13 沈阳今报 | ||||||||
樵夫 背景事件 今报昨天5版报道,山西省曲沃县乐昌镇东关村居民王建军在家中与两个弟弟玩纸牌时,带有1角钱的彩头,被乐昌镇派出所几名公安民警抓住,之后离奇死亡。对于王建军的
在我看来,当事各方的争执恰恰掩盖了案件的实质。本案是一起执法案件,依法行政应该有充分的执法依据。警察的执法理由是什么?据说是“抓赌”。那么,死者究竟有没有参与赌博呢?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曾说,“以娱乐为目的,带有少量彩头”,“不以赌博行为查处”。既然不是赌博,“抓赌”之说自然无从谈起,这起案件也就成了一起违法行政致人死亡案件,我觉得这才是追究此案的关键所在。 从今年1月到5月,我国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这必然在全国各地掀起一股新的“禁赌”热潮,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矫枉过正的现象,一些执法部门往往打着“禁赌”的旗号违法行政,非法干涉群众正常的娱乐文化生活,更有甚者会通过罚款、拘押等方式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务必提防“禁赌”成为个别地方违法行政的“掩体”。 如何避免,我觉得至少得从三方面着手: 其一、及早出台有关赌博与娱乐的量化细则或司法解释,对赌博犯罪的认定、赌资范围的界定、赌博违法行为与群众娱乐活动的界限区分等问题具体予以细化。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以使他们能够准确辨别二者的区别,依法行政。 其二、加大对“抓赌”过程的监督力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不公正。不仅可以抑制禁赌的随意性,也能对赌徒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其三、加大对违法行政的打击力度。对于那些无视法纪政令的矫枉过正行为予以严惩,使执法权力对民意和法律保持足够的敬畏。 相关专题:我国打击赌博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