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1月24日在线访谈活动预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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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14:39 首都之窗 | ||||||||||||||||
首都之窗在2005年“两会”期间将举办系列嘉宾在线访谈活动,最新的访谈公告、活动参与、往期访谈回顾请您登陆www.beijing.gov.cn/zxft/default.htm查询! 同时,两会期间,北京广播网、首都之窗网站,1月22日--1月28日,每天中午12:00——13:00,下午18:00---19:00,为您现场直播访谈节目,敬请关注! 1月24日访谈活动时间预告:
相关资料: 李巧云委员关于“禁止在没有底层商铺设计的居民楼开商店的相关问题”的建议 现在北京有的居民生活小区存在底商严重扰民问题。不少居民楼的首层原本没有设计商铺。而现在一层的住户出于赢利的目的,全部出租用来开设商店、发廊、饭馆和音像店等,这些商铺的噪声、油烟严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由于商铺反复装修,随意拆除承重墙,乱改电线和燃气线路,破坏了整体居民楼的内部结构,对居民楼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商铺经营项目多样,所以乱扔垃圾、夜间营业、乱立广告牌、在大街上晾晒衣被等,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据了解,海淀区花园路16号社科宿舍、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8号楼、还有2004年9月14日在北京青年报刊登的和平里七区31号楼4单元居民反映、12月4日北京晚报刊登有关银枫家园的报道,以及北京一些繁华街道都有类似的情况。此类问题,市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规,管理力度不大。 建议:①为了北京有个整洁和美观的市容环境,并保证一些居民楼的安全,应及时出台法规禁止本来没有底商设计的居民楼开设任何商铺。 ②应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可在居民生活小区内设置一些简易房作为商铺,以提供便民服务。 张三力委员关于制订北京市发展规划要把“社会利益群体分析”的建议 传统计划经济发展规划或计划的制订,往往是在“条条块块”规划计划的基础上编制的,即每个部门、每个区县按行业发展的需要先制订出部门和区县规划,然后汇总、研究、协调形成。这种规划计划的编制模式沿用了50年,在上个世纪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总的效果是好的、可行的。然而,随着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成长和日趋健全,这种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主要表现在行业割据、地方保护色彩浓厚;政出多门,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甚至小团体利益置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之上,发展的盲目性、风险性剧增,危害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利益。 在这种模式下,有些部门(地区)都把各自的规划计划做得大大的,“头戴三尺帽”,不怕决策者“砍”,规划和计划缺乏严格的科学性、合理性。政策制定往往只从本部门、本地区的立场出发,维护少数行政管理部门的利益,不能兼顾甚至损害了其他群众的利益。实际在一定程度上是规划总体目标不清,即到底谁受益、到底为谁服务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好。这些规划往往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去年以来北京市群众联名写信和集体上访的总体数量呈递增趋势,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权利、就业安置、社会保障、拆迁安置、资产处置、劳资福利、社会分工、市场秩序等八类突出问题上,这些问题的出现大都是因为各不同群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比如土地就是农民的生命,尤其是土地被征占后即使得到经济补偿,但是农民赖以为生的根基没有了,对于他们的心理打击是极大的。再如就业安置问题,随着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近年来,大批职工的劳动合同陆续到期,期间又逢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以及企业转制、破产引起的职工下岗问题已成为劳资纠纷的焦点等等问题。此外,除了户口在京的市民之外,北京还生活着数以百万计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他们的利益和意志如何反映在北京的发展规划中?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按照五个“统筹”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注重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并且要做到可持续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策”。因此,在制订发展规划计划时更应该坚持这些原则,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社会发展规划应该把人民群众的收入提高和生活的改善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而不是单纯追求工业发展、GDP增长等狭隘的发展目标。这个目标应该是全体人民群众都获益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步发展的,效益和影响可持续的总目标。 所以,必须有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发展观和新的模式来制订未来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当今社会,人民群众已经按照其不同的社会经济地位,划分为若干利益群体。“群众利益”表现为不同群体的利益,这些利益有时可能一致,但在多数情况下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有时甚至是冲突的。为此,在制订北京市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时,应该彻底屏除计划经济的传统观念和方法,立足“以人为本”,深入群众,细致调查,从不同群体的现状出发,尊重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和权利,提出适宜的发展目标,要使社会中的不同利益群体在未来发展中都能获益。对某些可能发生的群众利益受损的工作要事先研究对策,及时给予补偿,要彻底扭转政府整日忙于应付突发事件,充当“救火队”的被动局面。利益群体是指社会不同的人群或不同的阶层,由于他们拥有的资产财富、收入、资源支配等方面的不同,各自的政治经济地位、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有很大差别,可以分为不同的利益群体。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不同群体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例如,发展家庭轿车的政策只利于中产阶层以上的利益群体,而发展公共交通则有利于普通百姓和“打工族”。不同的利益群体对各项规划及政策的承受能力相差很大,如低保政策对下岗职工是至关重要的,而对中产阶层则影响不大。因此,一个规划和一项政策对不同的利益群体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是绝对不同的。一个代表全市群众共同利益的规划必须建立在不同利益群体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特别是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是否得到充分的保护。 在现代化建设的初期,采取各种措施发展经济是必须的选择,但只追求经济效率,没能兼顾公平,将会导致社会结构的失衡和制度性的机会不公,最终会制约和影响经济的发展。以全社会的利益群体分析为基础,按照公平、公正和效益、效率同等重要的原则,增加就业、提高收入、改善生活、保护环境。然后,按照全社会利益群体的要求和可能,提出发展方针,制订产业政策,确定法律制度框架。最后,再测算GDP的增长和各行各业的发展。这样的规划是与全市各个利益群体都相关的,是人民群众赞成和愿意积极参与的。 因此,北京市在编制未来发展计划,特别是长远规划时,要彻底扭转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和方法,以社会不同利益群体调查分析为基础,适应改革和发展需求,特别是社会发展到今天,一定要把公平作为一项重要原则,把它放在与效益同等的地位,兼顾社会各种群众的利益,坚持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制订出真正“以人为本”的发展规划来,使社会得到高效快速、持续平衡地发展,实现社会的物质、精神、政治三个文明。 李惠英委员关于医保问题的几点建议 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是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提高广大职工健康水平的需要。随着医疗保险的不断完善,参加医保的人越来越多,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些问题,如,三级医院使用的药品二级医院只能作为自费药,无形中限制了医院用药范围,增加了患者负担;适应症用药指征过严,如奥克用于胃炎病人效果非常好,价格并不很贵,但只能用于胃溃疡的病人,使病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用药;百令胶囊用于尿蛋白阳性和下肢浮肿的患者效果很好,可是不到肾功能不全的程度不能用;另外,还存在介入病人的材料个人负担费用过高问题、病人起付线问题、单位补充保险保障能力较弱的问题、药品通用名下异名过多等问题。 鉴于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限三级医院使用的药品应对远郊二级医院放开,如环胞素口服液、葛根素注射液、降纤酶注射液、蚓激酶胶囊等; 2、需个人部分负担药品应缩小范围或减少个人的负担药品比例; 3、放宽适应症用药指征范围; 4、单价5000元以上的材料,费用个人自付50%。介入病人负担较重,如一个普通支架16000元左右,自己要出一半,应减少病人支付比例; 5、慢性病人每次住院均要自负起付线,又不属于特殊病,如一年住三、四次院,再加上门诊大额的起付线,个人负担较重;市劳动局应加大对单位补充保险的管理力度,或将起付线下调,真正发挥其作用; 6、一种药品通用名下有很多的异名,医院操作较困难,建议按通用名报销。 相关专题:首都之窗-新浪网2005两会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