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来人员管理条例拟废止 暂住证制度仍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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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2:27 新京报 | ||||||||||||
本报讯 实行了近10年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来人员管理条例)有望今年退出历史舞台。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有关人员介绍,市政府提交的今年立法计划包括废止该条例。 《外来人员管理条例》系地方法规,1995年4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当年7月施行,目的之一是为了加强对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管理。 该条例对外来人员在京务工经商设置了一些“门槛”,如未取得《暂住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等。曾经有法律专家评议称,该条例是目前北京市实施暂住证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有关人员表示,即使将来废止该条例,也并不意味着暂住证会取消,这是由于对外来人口的户籍管理制度仍然按照其他法律、法规在执行。据了解,依据同期实施《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第5条,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证明。第6条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户籍管理对外地来京人员规模进行控制。目前该管理规定依然有效。 该人士认为,废止《外来人员管理条例》的意义在于对外来人员在京务工经商的管理模式的改变。政府对外来人口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但不再使用原来的管理模式和思路。他认为,废止该条例将意味着政府管理和提供服务并不是针对外来人员,而是外来人员与市民同等对待,一视同仁,这体现了人本主义及对外来人员的尊重。 另外,据记者了解,关于废止该条例还存在另一种声音,有人提出应该“立新再废旧”,即是说先制定出新的管理条例再废除该条例。 专家观点 条例废止前应先做调研 人大代表、行政法专家 应松年 人大代表、行政法专家应松年认为,控制人口的手段无论是实施还是废止,之前都应该先由人口管理的部门做一份详尽的基础性调研,政府要清楚每一个手段在实施中取得了哪些成效,遇到哪些问题。 “比如暂住证的问题,应调查清楚暂住证实施了这么多年,控制了多少人口,后来为什么又失去了本来设想的作用?”应松年认为,暂住证的设计本意是要了解外来入京人口有多少,分布在什么地方。“但从目前人口流动的趋势看,暂住证很难起到这样的作用。”应松年认为,废止《北京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可能会使暂住证的作用更加削弱。 应松年说,城市人口膨胀是全世界每一个大城市都面临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人口的流入和流出是平等的,农民工要到城市寻求发展,外地人希望来北京发展或北京人到外地就业,都是平等的。现在北京市要废止这个条例,在一定程度上是平等的体现。”条例取消后,暂住证的作用也将更加弱化,北京无论再出台何种控制人口的措施,都可能会招来“对外来人口不平等”的呼声。因此,在控制手段实施之前,人口管理部门一定要做好基础调研。 吸引外地人来京创业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许章润 听说北京市拟废止外来人员管理条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高兴地说:“这是北京迈向现代工商社会的重要一步!” 许章润介绍,资本市场的形成,信用制度的广泛建立,经理人才不受地域限制的雇佣,是现代工商社会的基本特征。它们构成了现代社会的基本要素。他认为,一切旨在限制资金流动和桎梏经理人才自由创业的制度,均为反现代性的安排。事实上,现代工商社会的每一项制度进步,均可以被归结为对此基本特征的强化。外来人员管理条例实际上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和诸侯经济体制的反映,限制了资本市场的形成,为其他省市经理人才在京创业其实设置了诸多门槛。 许章润认为,此次北京市若真的废止该条例,将有利于笼络资金,吸引其他省市人才来京创业。 给外来人员以市民待遇 人大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张昕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昕认为,废止外来人员管理条例,是给长期生活在北京的外来人口以市民待遇。 张昕说,外来人口为北京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而北京和市民应对他们有所回报。即使现在在准入上保障他们进入城市,但他们在进入城市后,仍要受到潜规则的约束,无法真正享受市民待遇。 张昕说,政府管理应该朝向人性化的治理方式转变,应有一个平等的观点和意识。作为公民,外来人员有选择的自由,如果他们认为,进入这个城市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他们就有权利选择进入这个城市。而且进入这个城市以后,政府子女教育等公共政策的提供上也要跟得上,与他们进入这个城市的现实相配套。 他不赞成为人群的流动设置门槛,他认为,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流动,市场本身也完全可以为这个城市设置门槛,如果在这个城市的生活成本太高,超过了外来人员的接纳范围,他们则会选择不进入或者离开这个城市,这本身不需要行政命令。 政要声音 北京一定要善待民工 刘淇、王岐山表示,应关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等问题 本报讯 在昨天政协召开的委员座谈会上,北京市市委书记刘淇和市长王岐山都谈到了应关心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问题。 刘淇表示,目前北京市有350多万来京务工人员,以后可能还会增加到400万人甚至更多。“我们应关心、善待他们。比如:冬季取暖,许多外来人员不了解这种炉子,经常发生睡觉时被熏死的事情,有的还是一家人。”刘淇说,除对来京务工人员进行教育外,还要关心他们的子女的就学问题。 王岐山说,SARS疫情之后,北京对民工生活条件进行了规定,如:一个民工宿舍不能超过多少人。他说,“北京人的孩子有几个人去当建筑工人?我每次到工地上去看,结果全是外地人,不是河南的,就是安徽、河北、东北的。北京一定要善待民工,不能苛求他们。如果我们把有些台阶提高了,人家在北京就没法呆了。” 警方 暂住证效力已经削弱 外来人员管理条例许多条款已无震慑力 有专家认为,外来人员管理条例的废止,将大大削弱暂住证的效力,甚至推动暂住证的取消。北京警方对此的答复是,暂住证仍是外来人员管理的主要方式。在国家对暂住证政策未做调整,尚无替代暂住证的管理方式前,北京不会轻易废除暂住证,否则,几百万的外来人口就会陷入管理失控状态。 但警方承认,实际上,暂住证各项功能已经陷入实际缺失的处境。据基层民警介绍,《收容遣送管理办法》废除后,不少外来人口在京都是“无证居住”。出租房屋已经成为不少北京人的一项“财政收入”,受利益驱使,他们会配合承租人逃避暂住证检查,假称承租人是亲属,只是短暂停留,连出租房登记这一道管理关卡都“省”去了。没办暂住证,依旧可以租房、做生意。由此,“不办或者不延期将被罚款、限期离京”条款已没有震慑力。废止外来人员管理条例后,暂住证就只能成为了解、掌握外来人口数量、分布的一个参考资料。 据悉,目前只有在办理住房贷款、学车申请驾照等几个环节,外来人员在京还需出示暂住证。 链接 暂住证 未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本报记者赖颢宁 刘洋 谢炜 周奇 廖卫华 郭少峰 王殊 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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