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地带:夫妻财产法律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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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4:19 央视《法治在线》 | ||||||||
主持人:好,又到了我们的互动时间,今天婚姻法专家雷明光律师将继续为大家解答有关夫妻财产方面的法律问题。 解说:说起婚前财产公证,在以往被人们普遍认为是伤感情的事,而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用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的财产权利,避免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设计提问:父母出资够买的一套房屋,如何确认为婚前个人财产? 律师: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协议,并进行公证。公证须双方到场。签字、写日期、双方都须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可欺诈胁迫。 律师提醒:另外,雷律师提醒您,夫妻双方不仅可以在婚前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协议,也可以在婚后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归属达成协议。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婚后做。 主持人:婚前财产公证既可以明确婚前财产权利的归属,也可以明确婚前债务的承担。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的个人债务应当以个人财产清偿。那么对于婚后的个人债务,是否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呢? 设计提问:婚后丈夫个人欠下的债务,债主找我索要,怎么办? 律师:(判断为个人债务的标准)债权人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个人债务主张权利的,不得将共同财产中属于未欠债方的部分用于清偿。但夫妻双方就此问题有明确约定或者债务人的配偶同意清偿的除外。 解说:可见,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不应当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那么婚前个人财产中婚后增值的部分,是否应当归双方共同享有呢? 设计提问:请问婚前的个人房产,在婚后因拆迁而增值的部分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有财产? 律师:一方婚前财产之婚后收益应属共同所有,不动产增值部分看双方是否付出劳动或金钱,付出了增值部分属共同所有,未付出增值部分属个人所有。(是否因为装修等投资而增值) 孝敬老人是夫妻双方应尽的义务,X女士怀疑自己的丈夫以孝敬老人为借口,擅自进行婚内财产转移,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设计提问:我和丈夫结婚后三年里一直感情不和,近一段时间闹得更厉害了,他还提出来要离婚.但在提出来之前他以馈赠的形式把二万元钱给了他的父母,说是父母养了我这么大了我现在要报答他们,尽一些孝心.我想请问一下这算不算婚内转移财产?他这种恶意行为是否可以少分一些财产,或是不分? 律师:当然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但举证有困难。 主持人:好了,关于夫妻财产方面的法律问题,雷律师就先为您解答到这儿。只有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保障,婚姻才能拥有稳定的基础。…… 感谢您收看今天的法治在线,再见!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