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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产“带血煤”,能耗要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9:44 新华网
 

  封雪松

  近年来,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但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仍居高不下。2003年,全国煤炭企业发生各类伤亡事故4143起,死亡6424人;2004年发生事故3853起,死
亡6009人。

  矿难的背后是煤炭行业承载了过重的生产任务:我国经济正处在高消耗的重工业化时期,以高物耗和高能耗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又进一步加剧了能源的压力。煤炭是我国最主要的能源,牵动着经济发展全局。一面是煤炭供应偏紧,能源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另一面是生产能力不足所导致的超能力生产,以及由此引发的矿难。如何解决好这一矛盾,是在中长期范围内保障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着眼点。

  前不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中心和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项调查,展示了我国煤矿生产安全保障能力令人担忧的脆弱性:2003年,我国原煤产量为17.28亿吨(国家统计局为16.67亿吨);到2003年底,全国共计上报具备生产安全保障能力矿井(含露天矿)2090处,生产能力约11亿吨/年。也就是说,2003年最少有6.28亿吨的原煤产量仍然没有安全保障。

  没有安全生产保障的产量有三个主要来源:一是国有煤矿(国有重点煤矿和国有地方煤矿)的超能力生产部分,2003年约为7695万吨,主要出自华东地区和山西、陕西、内蒙古;二是无能力煤矿,包括衰老报废矿、关闭破产矿、大矿管理的小矿,2003年产量为6500万吨。由于产量被核销、基本不投入、普遍装备差、管理不到位,这部分煤矿隐患非常多;另外一大部分就是乡镇小煤矿,目前共有24487处乡镇小煤矿,2003年产量高达6亿多吨,2004年增长到7.19亿吨。绝大多数小煤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带血之煤的最大出处。有些小煤矿连最起码的安全条件都不具备,有时发生瓦斯事故,巨大的爆炸力竟把矿工和运煤的牲口从井口喷出来。

  限制没有安全保障的煤炭产量,是强化源头管理,推动煤矿依法、规范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煤炭需求连续三年超高速增长,强有力地拉动了超能力生产。因此,在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同时,也有必要将煤炭需求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进而缩小煤矿生产安全保障能力与煤炭需求间的巨大差距。

  要实现这种控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煤炭利用效率,是行之有效的方法。2003年,我国原煤消耗量占到世界总量的31%。从单位产品能耗来看,2000年我国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8个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能源利用中间环节(加工、转换和贮运)损失量大,浪费严重。根据有关单位研究,根据单位产品能耗和终端用能设备能耗与国际先进水平比较后得出的数据,目前我国的节能潜力约为3亿吨标准煤。

  2004年6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将节约能源放到了首要位置。会议从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指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能源问题,要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体而言,就是要提高经济运行质量,降低能耗。按照目前的规划,到2010年,我国每万元GDP(1990年不变价,下同)能耗将由2002年的2.68吨标准煤下降到2.25吨标准煤,形成节能能力为4亿吨标准煤。2020年每万元GDP能耗下降到1.54吨标准煤,形成节能能力为14亿吨标准煤。充分利用好如此巨大的节能空间,不仅可很大程度拉近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炭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的距离,同时也是推动我国能源工业可持续发展,确保能源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

  外部资本:能否填补518亿安全欠债

  半月谈记者 贺大为

  在河南大平和陕西铜川相继发生重大矿难之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铁锤公开表示:全国国有煤矿累积的安全欠债非常惊人!今后3年内,根据测算,至少需要投入约518亿元才能清理这些欠债。

  多年实践证明,煤矿安全生产与资金投入有极大关系。现有的安全欠债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当前频发的事故,而今后矿难的预防更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保障。

  事实上,将安全问题置于煤炭行业经济的大背景下、以统筹的观点构建大安全观,或许能有助于从根本上发现和解决矿难背后的深层问题。

  安全欠债呼唤外部资本

  2004年5月,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了《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建立煤炭生产企业单独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根据该办法,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2元~10元不等的安全费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在企业自筹资金的同时,国家财政出手对煤炭企业进行补贴。2004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运用长期建设国债和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大中型国有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率先享受到了财政的支持,已经拿到了数千万元的补贴。然而,该矿的安全欠债累计达4亿元左右,单纯依靠财政补贴显然不能解决问题。

  财政进行补贴并不意味着国家要包揽企业的问题。国家投入的一个重要意义是起到示范的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部长冯飞评价说,财政对安全生产的补贴可称之为种子钱,即通过财政行为向资本市场发出信号,带动外部资本的投入。

  冯飞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欠债问题,主要还是靠吸引外部资本进入煤炭市场。目前大中型煤矿几乎是清一色的国有,我们可以出让一部分国有股权,所得资金用来填补安全旧债。山东省淄博矿业集团利用国家债转股的政策,与国家开发银行等3个债权人共同出资组建了山东东华能源有限公司。东华公司在基层单位全面实施二次产权制度改革,引入了电子、钢铁、铁路等行业的投资者,还引进了职工资本。通过改革,淄矿集团已经化解了巨额债务,盘活了资产,销售收入由1995年的14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41亿元。

  外部资本的进入实现了矿业权(探矿权与采矿权)的流转,其实质是资源市场的放开。这样做不仅使企业获得了资本,同时优化了煤炭企业的股权结构,通过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这样企业才能有资金持续地投入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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