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监察部大换岗体现最高反腐机构反腐决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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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4:28 法制晚报 | ||||||||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进行了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干部轮岗交流。此次轮岗交流中,以8个纪检监察室为重点,共有108名局、处级干部进行了岗位轮换,其中跨室交流的有67人,室内轮岗的有41人。截至1月底,轮岗交流的干部已到达新岗位,开始进入新的工作角色。 轮岗人数之多创中纪委历史之最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此次干部轮岗交流,引起了中纪委常委会、监察部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并将干部轮岗交流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维护机关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名中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机关内部也曾进行过干部轮岗交流,不过,那时的实施力度、规模都不大,只是在少数岗位之间进行交流。” 据悉,这次轮岗交流在中纪委监察部机关历史上是规模最大的一次,交流干部人数之多、层次之高、涉及面之广,在机关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五种情况下必须跨岗轮换 在深入调查、广泛听取意见之后,中纪委干部室提出了干部轮岗交流的原则、重点、条件和程序。 在此次干部轮岗中,明确规定五种情况必须跨室、跨处交流,这五种情况分别是: 在机关同一纪检监察室任局级职务满五年 在同一纪检监察室任处级及以上职务满八年 在同一纪检监察室工作满十年 在纪检监察室内同一业务处工作满五年 在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执法监察室内同一业务处工作满十年 领导级公务员五年就该换次岗 早在1996年,人事部就颁布了《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将轮岗重点定为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暂行办法”中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担任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轮岗范围、年限及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及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据悉,中纪委监察部还将进一步拓展干部轮岗范围,今后,每年都要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干部轮岗,使干部轮岗制度化、经常化。 手中掌握实权 周围全是“自己人” 自认可以“一手遮天” 一个岗位坐久了最易掉进关系网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著名制度反腐专家邵道生为记者讲了一个“故事”:已被执行死刑的安徽原副省长王怀忠,当初在得知中纪委专案组将对他展开调查时,立即多方活动。王怀忠找到自己曾“关照”过的商人李某、杨某某等,让他们帮忙筹集了200万,交给了几个声称能疏通中纪委的“中间人”,试图用钱摆平中纪委。 虽然结果没能令王怀忠如愿,但有一点人们却不能不想到,那就是王怀忠想通过什么方式、什么途径摆平中纪委?当然是通过“关系”、通过熟人、通过人情。那么,谁最容易堕入这个“关系网”、“熟人网”和“人情网”中去?恐怕就是那些在一个岗位上坐得过长,手中握有实权,自认为已经能一手遮天、周围都是“自己人”的领导了。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